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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一三

  张宏勋是个黑大个。现任陕西省粮食厅长,之前任咸阳市市长。
  “我对我说的话负责。”他爽快地说,“如果打官司,我可以出庭作证!”
  1981年的工作组分三拨人,一拨由马云溪率领查王保京历史问题,一拨由地委组织部副部长率领查王保京任县委书记时“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组织路线问题,一拨由张宏勋率领查“土地不实”、“产量不实”、“国家财力物力支持”问题。
  大家的处境都不妙。之前告状不断,也派人来查,谁也不敢真正地查,谁都惹不起王保京。地区农业局长曾查烽火浮夸,连烽火村都没进,对张宏勋说:“叫我去查,大家心里明镜似的,叫我去惹人哩!”
  张宏勋说:“文革后期,反大寨就是反革命;在礼泉县,反烽火就是反革命!我亲眼看到,有的干部档案里就这么写!后来平反,把这一条划掉了。可见高压之重。”
  三类问题中,张宏勋负责查的部分最艰难,最敏感,工作量最大。面临压力,他迸退两难。查吧,王保京是自己的顶头上司,一跺脚,咸阳都要抖三抖,弄不好身败名裂。不查吧,这差怎么交?就像吃“口水面”(注:“口水面”,陕西面余的一种吃法,光吃面,面吃完,剩下汤回锅,来来回回拌面),烽火把面吃了,工作组这碗汤还要倒回大锅里去。问题在于,查不查,查得清查不清,都把人得罪下了。干脆,得罪人得罪到底。可丁可卯地查!
  土地不实问题。张宏勋请示地委同意,专门请测量人员精测了烽火土地。
  群众来信反映,烽火大队合作化时期,有地二千三百亩,加上历年造地八百亩,实有地三千亩左右,但只上报一千八九百亩,王保京以隐瞒减少土地,减轻国家征购,并亩提产,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奖励。
  数字是冷冰冰的。
  据查,烽火大队1956年有耕地2309亩,1964年减少为2089亩,1978年减少为1584亩。《烽火简介》中记载,该队50年代后期在“争气滩”修地300亩,1973年冬到1974年春在“贡献湾”修地500亩。据这次查,烽火大队近十年上报耕地面积数,1971和1973年为2075亩,1974到1978为1910亩,1972、1979、1980年为1960亩。据队干部座谈会所说,这些上报数字只报了原来的老地(包括果园占地106.4亩,砖瓦厂和操场、渠路等占地324亩。如除去这两项上报地1529石亩),而50年代后期修造的“争气滩”和1974年修造的“贡献湾”的地没有计入。这次丈量,烽火大队老地包括新庄、跃进村、塬上现有地2194.8亩(学校占地未计入),其中耕地1764.4亩,比老地年上报的耕地1529.6亩面积多出了234.8亩;果园占地106.4亩,渠、路、树、晒场、砖瓦厂、学校操场等其他占地324亩。另外,“贡献湾”现有农作物耕地203.5亩;“争气滩”有地183.2亩,其中现有农作物耕地126.8亩,果园占地40.7亩,路、晒场占地15.7亩。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问关于“农业统计年报制度”的规定,该队的“贡献湾”和“争气滩”的耕地面积应计入耕地面积上报。依此计算,烽火大队老地和“贡献湾”、“争气滩”现有地面积共2581.5亩,比历年上报面积多出612.5亩。这次丈量的面积中,有耕地2094.7亩,果园占地147.1亩,其他占地(包括原报面积中的砖瓦厂、操场等占地)339.7亩。
  另外,经丈量该队农作物面积,除“贡献湾”、“争气滩”的370.3亩(“贡献湾”农作物耕地203.5亩,“争气滩”农作物耕地166.8亩)一直从种至今未报种植面积外,该队的老耕地有六个年份上报的农作物面积少于实有面积。其中有四年平均少报110亩以上。而上报的十年粮占面积(不含“贡献湾”、“争气滩”),除1971年报了1100亩外,其余九年均报了930亩到980亩。经查表核对,实际上该队上报的粮占面积只上报了麦粮面积,早秋作物如红薯、豆类、制种田等均未上报。
  解析:
  以上数字说明了四个概念:
  1、“贡献湾”和“争气滩”,一方面隐瞒不报耕地数,一方面宣传上浮夸面积,骗取荣誉。历年的宣传报道,都把“贡献湾”和“争气滩”作为烽火和王保京战天斗地的光辉业绩广泛宣传。据公开的一份材料说,“争气滩”,解放前,泾滩是一片乱石滩。1957年烽火大队在反右派的激烈斗争中,发挥了高级社的集体力量在这里开展了第二个移石整地工程。两年造地300多亩,粮、菜、瓜、果年年丰收。乱石滩面貌大改变,社员叫它‘争气滩’。‘贡献湾’,‘泾河’原是一条害河,逼走村庄,冲垮了几百亩农田,伤害过几十条人命。解放后,烽火大队的贫下中农和革命群众,在毛主席革命路线指引下,长期坚持改河造地的战斗,先后失败过三次。经过文化大革命和批林批孔的锻炼,更加深入地开展了‘农业学大寨’的群众运动,干部和社员想大的,干大的,决心根治害河。七三年冬季打了一条‘批林坝’,七四年春季打了一条‘批孔坝’,拦截洪水,炸山垫土,在泾河湾造了400多亩土地(《烽火简介》说造了500亩土地)并将继续改造成高产稳产田。大队党支部和革命群众,为了庆祝文化大革命的伟大胜利,发扬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精神,决定把这个河湾命名为‘贡献湾’,把所产粮食全部卖给国家,为中国革命和世界革命作出更大贡献。然而,当时“贡献湾”和“争气滩”隐瞒土地的事实被捅给了省委,王保京因此没有继党的十大代表连选十一大代表,代表名额给了礼泉县的后起之秀、袁家村党支部书记郭裕禄。
  2、隐瞒土地面积612.5亩。
  3、除了“贡献湾”和“争气滩”,少报耕地面积。
  4、耕地面积多变,随意更改上报。
  王行兴说:“一句话,产量要上去,土地要下来!”
  粮、棉产量不实问题,烽火长期隐瞒土地,粮、棉产量总体虚假。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弄虚作假的花样。
  1、来信反映,烽火大队1970年以来粮食产量不实,特别是1978年虚报小麦产量,得奖受表扬。
  经查,烽火大队1971年以来,在粮食产量方面有以下问题:
  一是多报粮食总产。该队1971年至1980年粮食总产上报12927332斤,账面记载数为12815833斤。其中1971、1972、1973、1975、1977、1978、1980年七年共多报232566斤;1974、1979两年共少报121047斤,相抵后,共多报总产111519斤。只有1976年实产与上报总产相同。
  二是粮食库短量较大。烽火特殊,首倡大队“代储国库粮”。但是,“该队粮食账混乱,‘五不符’(账实不符、账账不符、账据不符、总账和分类账不符、账物不符)的问题严重,保管多年来没有账,也没有清过库,财务管理不按规定制度办事。”根据1971—1980年粮食账面总产量,冲抵实际支出,应余粮822902斤,但库里没粮。其中会计伙食账上空支冲账即达660000多斤,不知道被谁吃掉了烽火约一年的产量。
  原县农业局局长苏发林证词:“烽火一面拍夏收入仓新闻,一面搞先进队特殊化——‘以队代储(国库粮)’。他们总是强调自己是先进单位,有物质基础,有参观任务,先报数字后入仓。由于烽火搞特殊,各公社纷纷要求‘以队代储’,(以致造成)多有国家粮食亏空。第二,以‘接待’为名,多占国家粮食。1976年,烽火接待站超粮万斤左右,粮站催要,烽火村不交,县委常委会决定,用国库机动粮核销。”
  三是粮食亩产有问题。主要是“贡献湾”和“争气滩”新修地粮食作物面积一直没有计算,而产量加入了总产,这就必然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其二,老耕地多数年份上报粮食作物面积少于实际面积,少报部分的产量也加入了总产,又给单位面积产量加了码。
  1978年更邪乎。
  烽火1978年以小麦亩产852斤获得地、县两级的奖励表彰。然而,这一年上报的产量多次变动,前后矛盾:1978年咸阳地区在乾县召开“三千会”(县、公社、大队三级干部会),评比奖励小麦生产先进单位期间,烽火7月18日第一次上报小麦940亩,总产852580斤,亩产907斤;8月19日第二次上报小麦780亩,总产680560斤,亩产852斤。王行兴代表烽火大会发言,确认第二次上报数字。大会评奖组的高产登记表上却是小麦940亩,总产800880斤,亩产852斤。但烽火1978年年终报表却为小麦面积780亩,总产680560斤。最后公社核定上报数为小麦面积930亩,总产707460斤,亩产761斤。1979年夏季,地区召开小麦生产会议评奖时,县社仍核定烽火1978年上报亩产为761斤,1979年亩产862斤,比1978年亩产增加101斤。此谓产量不实。其实,这是烽火60年代就玩过的把戏。算当年亩产成绩时,就往高里算;算第二年增加幅度成绩时,就压低前一年亩产。来回变,随心所欲。其二,1977年秋冬播种和1978年5月上报的小麦预测产量表,小麦面积930亩,夏季杂粮50亩,1978年8月和年终上报的农作物产量表上却填写为小麦面积780亩,夏季杂粮200亩,可是,公社在年终核实上报农作物产量时,仍定为小麦面积930亩,亩产761斤。其三,“贡献湾”和“争气滩”的小麦面积,只计产量,不计面积。经查账,1978年烽火小麦总产680560斤,面积按930亩计算,亩产应是732斤,如果算上“贡献湾”和“争气滩”的面积,烽火1978年的小麦亩产过不了700斤。
  这是典型的数字游戏。具有70年代特色的数字游戏。
  2、来信反映,烽火1979年比1978年夏粮一季净增产110000斤是吹牛。
  《人民日报》1980年4月8日本报记者报道和6月12日省广播电台报道:烽火1979年比1978年“夏粮—季净增十一万斤”。而烽火账面上记载,1979年夏粮产量为762015斤,比1978年夏粮产量691154斤增产70811斤;如果按年终报表算,1979年夏粮产量比1978年还少8234斤。
  3、来信反映,烽火自1970年后,棉花产量没有一年是真的,年年虚报,十年当中,只有三年过了百,而报成年年过了百。
  经查,1972、1973、1974、1976、1979五年多报棉花产量15774斤,1971、1975、1977、1978、1980五年少报11698斤。1971—1980年棉花播种面积,一是多数年份小于分配播种数,二是有的年份小于春播上报数。由于播种面积无法核实,亩产亦无法核实。
  原县农林局副局长侯建文证词:1997年县农林局抽调农科所农技员徐先才去烽火蹲点。正是备耕季节,徐先才在棉花地里挨着看,用笔记本逐块地统计播种数,总数是四百多亩,而烽火党支部副书记王振海的上报数是三百亩。徐问王:“你怎么把棉田面积报得少了?”王说:“不少么。”徐说:“我查了一下,有四百多亩哩。”王问:“你怎么知道的?”他递过本子,说:“我从棉田地牌子上抄下的。”王振海拿过本子,当着徐的面,撕去了笔记本有统计数字那一页。徐回来跟农林副局长侯建文汇报情况,侯说:“烽火的事,你少说!看招了祸!”
  煞是奇怪。为什么有的年份少报,有的年份多报?
  王行兴解析:
  棉花产量多报或者少报,总的来看,都是弄虚作假,欺骗上级。为什么这么干,要结合当年国家的棉花种植政策来分析。国家重视种棉花,完成或超额完成国家的棉花收购任务,卖价和奖励丰厚。一是浮夸产量,二是鼓励烽火四队大量收购径阳县的棉花上交,获取棉花“丰产”荣誉和利益。反之,少报棉花产量,则多得棉花,进行私下交易。(注:这是棉花统购统销政策带来的问题,有其合理性在。相似于当时历史条件下,粮食的瞒产私分,是农民对抗统购统销政策,追求利益最大化的选择。)还要结合土地利用情况来分析。棉花少种,必然别的农作物多种,可能用别的农作物获取荣誉和利益。另外,棉花播种面积是一笔糊涂帐,蹊跷账。总之,多报少报,算计下来,烽火都不会吃亏。
  伞来信反映,烽火1974年棉花实际亩产皮棉100.4斤,却上报为150斤。
  经查,烽火1974年上报棉田面积470亩,前后报过两次产量,更改前亩产150斤,总产70500斤;更改后,亩产130斤,总产61100斤。但是,账面记载1974年棉花总产只有47368斤,多报13732斤,亩产则是101斤,多报了29斤。
  解析:1974年,王保京刚提拔为地委副书记,需要“高产”支持。
  1981年3月4日,县农林局副局长侯建文证词:“1974年烽火大队上报棉花产量150斤,群众有反映。杜振良(县农林局局长)让我派人去了解一下情况。我派我局干部孟国营同志去烽火大队了解。盂从阡东棉绒厂查了一下烽火大队的棉花入库数字,再加上群众的自留棉,亩产为100.06斤。”也就是说,烽火集体棉花亩产不到100斤。
  5、来信反映,烽火1978年实种棉花480亩,却上报为380亩。实交国库棉花35000多斤,加上自留棉,平均亩产不到100斤。王保京却吹嘘说,他们搞了百亩棉花丰产试验田,亩产270斤,到处吹牛,到处得奖。王保京1979年还在省电台的一次讲话中笼统他说,他们计划棉花亩产300斤,实产270斤。
  经查,烽火1978年上报棉田面积400亩,亩产141.6斤,总产52634斤(注:数字矛盾,按上报数计算,亩产应是131.5斤,平均产量多报10斤),账面记载数是57906斤,总产少报了5272斤。这年搞了一块棉花“百亩丰产方”,上报和向外公布为亩产270斤。经丈量,这块“百亩丰产方”不是百亩,而是115亩。其产量无账可查,亩产不可考。调查组找来了1979年7月3日王保京在省广播电台的讲话录音:“我们烽火大队,去年种的棉花,原来计划亩产300斤,结果只达到了270斤。”
  王保京的棉花“卫星”令舆论大哗。
  烽火村民李桂芳证词:棉花“百亩丰产方”又叫“银花田”。“方长”是王保京,“副方长”是党支部副书记王文汉。烽火六个小队,一个小队出八个人,两个妇女,六个男人,有六个小组、四十八个人务“银花田”的棉花。我是妇女队长,负责一个小组。当时,王保京跟我们说:“银花田”“计划亩产300斤,你们好好务棉花,在全省弄一个榜样出来,上化肥不拘口口,只要把产量弄上去,化肥要多少给多少。”我们六个组长私下议论,就是把全大队的棉花都加在“银花田”里,亩产也达不到300斤么!一季种下来,“银花田”的棉花产量和大田差不多,群众意见很大。产量弄不上去,我们交不了差,只好把大田的棉花偷来往“银花田”里塞。,每天拾两次棉花,“银花田”的棉花和大田的棉花都往一个库里交,交一次偷一次,和在一起算“银花田”的产量。六个组都偷哩。都是集体的棉花,大家偷不偷不在乎。所以,“银花田”的亩产就高了。其实,王保京心里很清楚,亩产达不到270斤。其他队干部心里也很清楚。王保京在省电台是胡吹哩。
  我们再算一笔账:1978年,烽火棉花总面积400亩,总产52634斤,减去115亩“丰产方”27000斤棉花产量,大田棉花产量25636斤,大田平均亩产应是85.5斤。“丰产方”的平均亩产是大田平均亩产的3.2倍。大田和“丰产方”平均产量差距也大大了!这便露出了马脚。只报棉花总产量和平均亩产,只报“丰产方”平均亩产,而不算大田平均亩产,“丰产方”的“卫星”放得高,平均产量也不受影响,一箭双雕。这笔账起码能证明“银花田”平均亩产270斤的来历:一是偷大田的棉花,二是隐瞒“银花田”棉花的实种数量。
  王保京50年代放过玉米和小麦“卫星”,70年代三中全会提们“实事求是”后放棉花“卫星”,可谓“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50年代放玉米和小麦小“卫星”的王保京是互助组组长、合作社社长、公社社长、大队党支部书记,70年代放棉花“卫星”的王保京是地委副书记兼县委书记兼村党支部书记。
  国家“输血”扶植烽火,王保京利用影响和权力要钱要物问题。
  烽火50年代到90年代,国家“输血”长流水不断线,王保京亲自和烽火村干部仗势向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钱要物长流水不断线。
  以下个案和统计,来源于地委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和有关当事人:
  1、大跃进时期,王保京搞“科学试验田”,国家有关部门支持木材、钢材、化肥、仪器、现金近80000元人民币。人力支持,包括科学家、农业技术人员、其他劳动力,不计其数。省气象局在烽火建立气象站,专问派技术人员住到烽火帮助进行气象观测,培训农民。各级政府、科委和科研机构支持各种仪器设备、科研费用。(注:此数据由王行兴按最低限度计算提供。)如果考虑通货膨胀因素,当时的80000元人民币值90年代多少钱呢?
  2、烽火交际处,1959年建,50年代到80年代先后翻修三次,都由国家投资。
  3、1964年1月,王保京要搞“土电车”,把牛圈、驴圈、骡圈、马圈与耕地连接起来,把八九十头牛、驴、骡、马的肥料往耕地送,再拉回土地圈。省长一次拨专款20000元人民币支持,并派西安电丰公司技术人员来烽火帮助架线路,改装运输车。运行不到半年废弃。王行日记己载:“电车死了。”
  4、1971年,省建材局支持烽火搞隧道青砖窑,设计月产大青砖15000块,一次投资数万元人民币。后垮台。
  5、1972年开始,国家投资支持建烽火“农村开放点”,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样板工程,供外国人和外地慕名者参观。“烽火新村”村民住宅、学校、义务厅、展览室、文化室、科研室、接待站设施、车辆(三轮摩托、北京吉普)、各参观点配套设施、服务人员工资,等等等等,烽火除了投入人工费和小部分上建材料外,其余绝大部分物资和资金由国家投入。烽火参观点五花八门,洋洋大观,分列如下:
  烽火新村
  争气滩
  贡献湾
  批林坝
  批孔坝
  “五·七”沟
  第一养猪场
  第二养猪场
  爱社果园
  文革砖场
  跃进村
  红专实验场
  英雄林
  团结井
  胜利井
  教育坑
  东风扬水站
  烽火农械修配厂
  烽火医疗站
  军民路
  抗大窑
  义务厅
  怀念(毛主席)池
  烽火农业科学研究室
  “百亩方”丰产田
  完全学校(从小学到高中)
  其中,1976年12月建的“义务厅”对外介绍经验,是广大贫下中农学大寨、大干社会主义、投义务工建起来的参观点,规模庞大,960平方米。但是,历史材料记载,这是王保京任县委书记时的礼泉县:“根据形势发展,为了适应内外事需要”,县财政投资50000元人民币建起来的。
  每个参观点都有一套结合当时政治形势、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毛主席革命路线的故事或说道。
  6、1973年烽火只付了2000元便在县砖厂强行拿走价值6500元制砖机一台,后又拿走28千瓦电动机一台(使用五年后付钱)。引起县砖厂职工的强烈不满,阻止不成。
  7、1974年王保京以“外宾多,省、地在烽火办学习班,看病人多”为由,要求地区卫生局给烽火一台调光透视机。地区将调光透视机分给礼泉县,礼泉县通知烽火公社卫生院取回。公社书记通知卫生院将已经安装好的机器拆下来,送给烽火大队。
  8、1974年,县卫生局请示主管县委常委同意,给烽火医疗站、产院、托儿所无偿拨款6000元人民币。
  9、1974年6月,县商业局以“烽火公社供销社在烽火大队盖营业室”为由,给烽火20000元人民币,烽火给营业室窑
  10、1975—1976年,地区体委以体育服装费和武术训练为由,给烽火两次汇款1151.15元人民币。
  11、1976年烽火搞隧道窑,投资130000元人民币,其中30000元是省科委白给的“科研费”;省建材局指定给烽火100000元低息贷款,期限两年,1977年6月,烽火归还60000元本金;尚欠40000元本金,1976—1980共欠利息3295.22元,一直催要不付。后隧道窑垮台。
  12、1976—1977年,烽火在县电力局以盖配电室的名义,拉走变压器两台,20000块砖,五拖拉机上好白石灰(一次一吨),二三十立方米松木板;“借”走8000元,不还。电业部门规定,配电室由用户自己修建,县电业局自1959年供电以来,从未给用户投资盖配电室,1975年开始,烽火长期偷电,1978年查出,作为大案,康世恩副总理批示严处。按规定应罚款300000万元,后从轻发落,只罚16896元,烽火实交罚款4118.2元,欠17777.8元,电力部门多次催要,拒交。烽火有恃无恐,1980年继续偷电,电力部门追补电68382度,追补电费2805.88元;1981年上半年烽火又偷电,电力部门追补电费5000元。按照规定,偷电必须罚款,对别的村执行非常严格。对烽火,能查出来,追补到电费就不错,罚款根本没门。
  13、1976—1978年,省委党校开门办学,在烽火建立开问办学点,投资45000元人民币,计划修建窑洞52孔,1260平方米,灶房60平方米,厕所30平方米,烽火拿了钱,没盖房。80年代,省委党校追款,烽火不还。
  14、1977年,咸阳民族学院开门办学,给烽火投资20000元人民币。
  15、1977—1978年,咸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先后以买传为中,通过银行给烽火汇去172944元人民币,名义是市人防办与烽火合办砖瓦厂。“协议”规定,市人防办投资,烽火砖瓦厂1977—1985年九年中每年向市人防办供红砖2530000块,以砖归还市人防办的投资。而钱到齐后的1978年,“协议”就停止执行了。
  16、经常到县水泥厂拉水泥、白石灰、钢材,不付款。累计约拉白石灰一百吨,水泥无法统计。
  17、县教育局给烽火学校投资情况:人民币·元
  1972年5000
  1974年6000
  1976年4000
  1977年1000(县体委给的武术试点服装、设备费)
  1979年5000
  1980年5000
  合计 32000
  这些钱,有的是经教育局会议研究,有的是经局领导碰头决定,有的是烽火学校领导来要,有的是王保京亲自要。
  18、县水利局以各种名义给钱给物情况:人民币·元
  1972年 330水泵、5.5千瓦电机各一台   1059
  1973年 灌溉用试验管子款        2800
  1974年 地区水电局指拨烽火改河造田补助 15000
  1975年 防汛补助            1000
      汛改河造田补助         3000
  1976年 打大口井补助款         1000
  1977年 泾河洪水淹没损失补助款     2000
  1978年 抽水站改造款          5000
      450 水泵一台          2486.4
  1979年 购水泥款            1600
      喷灌工程材料折价        6072.51
  1980年 深井一眼、中深井两眼补助    17500
      120 深井泵一台         5560.12
      450 水泵两台          2656.29
      喷灌补助            55
  1989年 渠道衬砌            29550
  1989年 渠道衬砌            49250
  1990年 渠道衬砌            30000
  1991年 改田及机井配套         97000
  1992年 河道治理            100000
  1993年 方田建设            100000
      合计              473589.32
  19、1992年,县计委资助800000元人民币,给烽火搞大棚菜,一年后失败。材料和土地被村干部分光。
  20、县财政1977—1997年给烽火的无偿拨款:人民币·元
  1977年 拨给烽火棉花栽培培训费        1000
  1978年 拨给烽火棉花高产培育费        4000
  1981年度 全年拨给烽火接待站         32434.12
  1992年 下达事业费预算            100000
  1992年 多种经营扶持资金           30000
  1993年 科技兴农专项经费           100000
  1994年 农业事业费              50000
  1995年 支农合作组织资金(市指定拨款)    50000
  1995年 烽火接待专款(市指定拨款)      50000
      合计                 462434.12
  21、县计委无偿支持烽火:人民币·元
  1992年 以工代赈        200000
      以工代赈        100000
  1993年 泾河堤防水毁修复    300000
  1994年 泾河堤防水毁修复    80000
      泾河堤防        150000
  1995年 泾河堤防        150000
      泾河堤防        50000
      合计          1030000
  备注:
  一、据与烽火村民和县水利局核实,1980—1995年,泾河没有发过大的洪水,每年有一些小洪水,主要水毁在兴隆村,所以也谈不上烽火堤防“水毁”和“修复”。烽火只有一些小型的堤防加固。按理,无论是哪个渠道来的水利工程款,应由县水利局根据全县情况统筹安排,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由县计委直接拨给一个村水利工程款是极其不正常的。
  二、据了解,1992年以前,县计委还有直接给烽火的投资,种种原因,无法详查。
  要钱要物案例补遗:
  原礼泉县教育局局长梁治英说:当时县里提倡公社办高中,烽火要把公社的高中办到烽火,就成天要钱哩。王保京来找我,拍着我的肩膀说:“老梁,给我拨点钱。”钱拨去后,王保京又来,又拍着我的肩膀说:“老梁,拨得不够哩。再给拨点,”王保京张口,多少要给点哩!不是教育局一家,水电局、电力局、生产资料公司,王保京迟要迟给,早要早给,多要多给。
  高立胜1972—1980年在水利局工作,任人事干事、局党委委员,主管办公室工作,亦主管计划,因为有实权,被人叫做“高拿事”。他说:县水利局是礼泉“富户”每年上面拨给的钱,水利局要占到三分之一。“水利是农业的命脉”么。烽火来要水泥,30吨,给!王保京说“泾河造田”派人来要硝铵化肥做作药,20吨,给!硝铵,国家调拨价,一斤一角二分;黑市价,一斤一块二角钱。钱不钱倒不要紧,关键是化肥紧缺。硝铵拿走后,局干部们在一起开玩笑,说:我的爷!把20吨硝铵做成炸药,能把唐王陵(注:即礼泉县境内唐太宗李世民的“昭陵”)炸平!水利局长段维正说:“有什么办法,人家要就得给。不给能行?咱紧给着,还整天寻事呢!不给能了得。这几年,咱局给的水泥可能都上几百吨了。你们听人咋说哩,把水泥都要去盖居民点和义务厅了!霸道得很。水利局成了烽火的水利局了!”局长不在,烽火来要水泵,2600多元钱的水泵,给!给东西不要钱,王保京也不会给钱。我把话说得难听点,我是舔王保京和烽火的沟子哩!我想定了,给王保京,给烽火,保证没错。局长回来汇报,还说帮他把事办好了哩。局长在也要给。不敢不给,人家有权有势!王保京是在巧取豪夺!烽火村完全是国家喂肥的!当时水利局的资金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上级拨款,二是宝鸡峡水利工程礼泉一、二工区节余款。水利款的用途,面向全县支持比较贫困的社队的小型抽水站、打井、修库,解决山区人畜饮水,等等,烽火是先进队、富裕队,按理,很难享受这种支持。
  王行兴说:“几十年来,国家给烽火的支持‘输血’数百万,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
  从已查实的情况看,按照最保守的算法,烽火1958—1995年,国家无偿“输血”现金、实物至少250万人民币。因为横跨五个年代近四十年,考虑各个年代的物价指数和通货膨胀率,250万元人民币远远不是现在的“250万元人民币”的概念了。
  烽火从80年代初开始,财政、银行、信用社贷款还本付息情况:
  一、礼泉县财政局借款:人民币·元
  1984年12月—1987年12月  60000
  1988年12月—1990年12月  150000
  1988年12月—1991年12月  30000
  1991年11月—1994年11月  100000
  1992年          50000
  1993年          210000
  1994年          600000
  (注:1991年11月借100000万元,用于抵还1986年1月的借款100000元。)
  截至1997年6月,还现金52000元,用水泥312吨分别以每吨236元、240元的价格给县财政局抵借款,其中卖出112吨,计26432元,其他水泥开提货单未售出。所以,全部借款逾期,欠本金及滞纳金1121578元。
  二、1985年7月1日在县建行贷款297万元,期限五年,用于“技术改造”,1990年7月1日到期,至今未还,利息累计429万元,共欠726万元。
  三、1986—1997年在县农行贷款1160余万元,绝大部分到期未还。
  四、县城市信用社贷款2448000元,全部逾期末还。
  烽火白拿了国家那么多钱,借贷了财政和银行那么多钱,享受了那么多的特殊待遇,“贡献”如何呢?据县税务局提供的情况,1980—1996年交税142万多元,1988—1996年农业特产税合计119312元,1990—1996年农业税合计365033元。
  获得与付出相去甚远。
  我们知道,普天之下,皇天后土,得到如此厚待者,当属凤毛麟角。烽火即是凤之毛,麟之角。光用“巧取豪夺”来解释是不够的。“巧取豪夺”仅仅是手段,不是本质。本质是根据时代需要,授予“典型”“巧取豪夺”的特许的权利。
  1975年学小靳庄,烽火社员罗炳昌写了一首诗《幸福全靠共产党》:
  
  烽火生产大发展,
  队里盖起居民点。
  有高楼,有平房,
  屋顶机瓦砖砌墙。
  油漆门,玻璃窗调
  社员住进心欢畅。
  喇叭响,电灯亮,
  男女老少喜洋洋。
  翻身不忘共产党,
  幸福全靠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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