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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一、关于“法”

  我没有许多报告文学同行那么好的运气,可以踏踏实实地打死老虎,然后从头到脚从里到外从容不迫安安全全地解剖一番。我碰到的大多是活老虎,大多是景阳冈上死缠烂打的局面。数年来,我都陷在大大小小的官司里欲罢不能。找我的人和找我的事,大多数涉及法律问题,法律无能为力才找的我,事情到了撕破了脸皮破釜沉舟的地步才找的我。因为,找我意味着舆论干预,意味着没有退路的公开宣战。他们是冲着我的笔来的。然而,我也是“套中人”,与我的所有当事人那样,无时不生活在藩篱与枷锁之中。我这支笔的活动空间也是非常有限的,不可能天马行空。而且,对手个个不是等闲之辈,等闲之辈干不出种种违反常理违反常规违反人性的事儿来。更多的时候,对手是一个军团,一个千丝万缕的强大体系。一个人或者几个人对付一个由各种共同利益集结起来的军团和强大体系,便是堂·吉诃德,顶多是堂·吉诃德小组。我们的立场,是公众立场。我们的合法性基础是公众利益,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第四种权力”。我们手里的武器,一件是公理,一件是法律。但是,我们的对手往往不认公理,不认法律,执法犯法,徇私枉法。这样的局面,经常使我们的武器软弱无力,使我们的行动平添几分不合时尚的黑色幽默。但是,正如一位我所尊敬的人所说:“我们这个社会需要几个堂·吉诃德。”当然也需要几个堂·吉诃德小组。“社会需要”可能就是堂,吉诃德存在的全部理由和价值。
  所以,像以往那样,这本书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时候,对于案件,对于包括作者在内的所有当事人,都没有结局,更不要说满意的结局了,这又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
  这让我想起了湖南娄底阴雨绵绵的天气。
  1993年我先后在《当代》上发表了报告文学《以人民的名义》及其续篇《讨个说法》,从发表作品到最终解决问题,用了近三年的时间!当时我说:“我将用连续报告的形式,来揭示娄底非法拘禁人民代表案件的全部过程。”事态的发展正如我所预料。人民代表颜跃明被非法拘禁214天以及我后来的调查连同发表作品后公开与私下的较量,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娄底事件”。《以人民的名义》的结尾我这样写道:“2月24日凌晨,寒流来了,漫天都是雪片。我们匆匆赶路。我在风雪中与饱经磨难的娄底城告别。我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较量并没有结束,我还会回来,无论是怎样的结局我都会回来。我相信,我还会为我这篇报告文学写一个可能是悲剧可能是喜剧,也可能是悲喜交加的长长续篇。”到年底,我续篇的结尾却更加令人失望:我“只能告诉人们,惩恶扬善、伸张正义、因果报应、出口鸟气的好莱坞式结局,在生活中,往往是一种良好的愿望和美丽的期待”。
  这样的结局,对于怀着良好的愿望和美丽的期待的读者无疑是一种嘲弄和蔑视。《当代》编辑部也认为这样的结局不是“结局”,无法向读者交待,颇人道地想等出个好的哪怕是稍许说得过去的结局来再发“续篇”。《当代》不仅是想给法律和颜跃明一个尊严,更想给读者一个尊严——不至于让读者太绝望,太窝囊。但我说:“没有结局不正是最好的‘结局’吗?”于是,《讨个说法》发表。
  这还不算完。湖南组织反击。战场从湖南转移到了北京。众多湖南要员居然与匿名信作者沉瀣一气,对我进行诬陷,公函满天飞,以地方党政组织的名义罗列罪状,足以置我于死地。接下来便是对我的调查。我不得不致信湖南省委书记,言:我做好了被起诉的一切准备,可以在你们指定的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出庭!当然,他们没有这个勇气。他们除了“大事化小”的黑匣子策略外,除了匿名信作者提供的子虚乌有外,除了被揭了疮疤的仇恨心理外,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端到台而上来说。
  北京新闻界连袂应战。最后,湖南在舆论压力下不得不正式承认:新闻舆论监督对解决娄底事件起了积极的作用。被害人颜跃明得到了妥善的安置,加害人受到了应有的处分,虽然处分结果不能令人满意。
  “娄底事件”划了句号。用三年时间划了一个句号!
  与“娄底事件”比较,“任亚非事件”更加棘手。
  颜跃明行使人民代表权力,提出罢免市长案,几乎送了命;重庆市海外集团总裁任亚非没想到他主持收购重庆针织总厂的性质是私营企业收购破产的国营大中型企业的第一例,也没想到他向纪检部门和司法部门举报一些党政官员受贿动摇了刚刚搭起来的重庆高层政治结构,以致各种政治力量联手将他送进了监狱。
  这是1996年初的事情。
  1994年底任亚非便有预感。那天深夜,好大的雨,雨点儿砸在地上,整个山城“噼啪”作响。任亚非对着录音机录下了他所掌握的证据,并把相关的证据材料一式数份藏好,以防不测。窗外雷电交加,任亚非的语调缓慢而沉重,情景悲壮。本来他可以一走了之,但是他不走。他固执地认为“不至于那么黑暗”。当然,他也意识到了形势的严峻,否则他不会害怕“突然消失”而录下自己的“遗言。”
  任亚非在劫难逃。他以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被判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根据我所掌握的证据,任亚非案纯属冤案。他判刑后,我写了报告文学《在底层》,发表于《中国作家》1996年第三期。《在底层》实际上是以底层人的生活为线索,描述了底层人生存的人文环境,彻底打破长期营造起来的“当家做主”的虚幻景象,从“天上”回到地下,进行生存自救。“自救”是改革20年乃至21世纪中国基本的时代特征。
  报告文学发表后,即在海内外引起了反响。这篇报告文学以沈阳下岗职工为线索,采取了单元逻辑结构,多主题叙述。由于没有采取某个人物或某个事件为依托的叙述逻辑,搅乱了读者的阅读习惯。我有两个考虑:一是文体。我不希望重复我已经使用过的文体。我必须在一种新鲜感里写作才可能产生愉悦,才可能产生创造的激情。我的《乡村八记》曾经做过这样的冒险。二是写作环境和内容的考虑。我必须把一些我认为必须写的“干货”撕成碎片,由读者去费些力气,拣回来拼接。我承认,这种写法,有点儿得罪读者。我的作用,是为合理的拼接提供一个潜在的逻辑。这种“单元阅读”的方法,为我提供了一个空间,也为读者提供了一个空间。为了这个空间,我不惜冒险,不惜失败,不惜破坏已有的报告文学审美习惯。因此引来了“好得不得了”和“糟得不得了”的评论。
  当然,“任亚非事件”是我叙述的主要单元。
  我敢于冒“为犯罪分子鸣冤叫屈”的风险认定任亚非冤枉,主要有两条理由:第一,海外集团的企业性质,是本案的要害。海外集团是一个由任亚非出资、挂靠市统战部海外联谊会的假集体企业,即所谓的“戴红帽子”,这是《公司法》未公布实施前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全国这类“假集体”、“假国营”企业何止几十万家;第二,任亚非举报贪官污吏,按照相关规定,他是举报人,应该受到保护,现在不仅没有受到保护,反而受到了残酷打击。
  前者涉及“产权”,后者涉及“政治”。政客利用海外集团产权不清、前期运作不规范的情况,操纵司法,对任亚非进行打击报复,这一点确凿无疑。原重庆市委书记和一位了解内情的副书记后来也支持这一看法。因为他们知道,由于任亚非举报带来的风波,是用“大事化小”的政治办法解决的。但是在解决的过程中,没有遵循政治“游戏规则”,妥协与平衡的规则。一位副书记说:“这种处理结果,对任亚非太不公平。”这位副书记所说的“公平”是政治“游戏规则”里的“公平”,离我们通常所理解的“公平”相去甚远。结果是弱肉强食,贪官污吏这边放了一马,举报人任亚非却锒铛入狱。
  政客操纵法律得心应手。于是,任亚非的“产”便被“共”了。政府派出的接收大员坐进了“奔驰320”,企业自然被搞得一团糟。司法者的角色也很尴尬。我晚上到临江门吃夜宵,碰上主办任亚非案的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此公借着酒劲儿,毫不忌讳记者和任亚非的律师、任亚非的妻子等多人在场,极其生动地描述了一个事实:“这件事是上面闶(注:‘闶’,四川方言,这里有‘笼罩’、‘迫使’、‘操纵’等义)起整的。我们没办法。我们只是丘儿!”“丘儿”,四川方言,有“丘八”之急,又引申为“跟班的”、“听喝的”。“上面”是谁?为什么要这样?这个事实说明了政客与法律的关系。
  临江门外,江水挟带着万家灯火湍急东去。人们不免悲哀和怅惘。
  让咬谁就咬谁,让整谁就整谁,“法律”成了什么?颜跃明被解救出来了,任亚非还在监狱里苦苦挣扎。
  介入任亚非事件,掐指一算,将近四年,还没有句号!《在底层》发表后,重庆的反击比湖南卑鄙得多,一时惹来无数的烦恼。许多不相干的机构和不相干的人借权势压人,在没有调查核实的情况下,听信地方组织一面之词,妄下结论,极尽攻奸之能事,酿出一场大风波。
  如果任亚非冤案纠正,又不知有多少人尴尬。
  重庆风波没了结,我便登上了咸阳故道——就是那“年年柳色,灞陵伤别”的地方。就是那“楚人一炬,可怜焦土”的地方。
  不识时务,不识时务,好端端不识时务!有朋友劝导,何必自己跟自己较劲,何必自己给自己找麻烦。逼到了这种份上,我只能直面说,如果你面对人不人鬼不鬼的武芳,你能熟视无睹吗?你能回避吗?但凡是人,都会拍案而起,痛斥禽兽!何况我的手里还握有一支笔!这甚至不是责任和良知的问题,而是人性问题。
  与颜跃明和任亚非相比,武芳的命运更悲惨。颜跃明毕竟还是曾经风云了十年的“改革家”,任亚非也曾经是声名显赫的“企业家”,而武芳就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孤立无援的农村妇女,总要有人帮她说话吧?法律在无可奈何的情形下,案发三年后,羞羞答答发了言,结果是,几个月后让王二公子农业人模人样地去当省劳模、省人大代表。
  与湖南和重庆相比,陕西弥漫着一种说不太清楚的怪异气氛。湖南民风强悍,重庆则带着码头上行走赤裸裸不在乎的劲头,历史上,这两块土地风云变幻,躁动不安,着实扮演过重要的角色。陕西本应恢宏大气,秦汉宫阙,大唐雄风。然而,这几十年阴柔、诡谲、虚妄之气漫溢,怎生不怪异?劣迹斑斑的人,仍在陕西叱咤风云,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可见是非不清,黑白颠倒。
  如此背景,“法”便更加微不足道了。
  一个村庄,一个退休的副市长,对当地政治影响如此之大,远远超出了我们的想象——在被害人指控、媒体曝光、中央领导人批示、司法机关复查的情况下,居然还能左右省人大代表的候选局势,居然还有人出来为武芳案嫌疑人王农业当省人大代表出大力流大汗,担千古骂名也在所不惜,几乎如愿以偿。换别的任何一个地方,会不会有这样的局面?只是感觉这儿有些人更加没有廉耻,更加肆无忌惮;更加信奉权力,匍匐长跪,唯权是命,唯权是听。真是邪气浸淫,不忍卒睹。
  我们只要把50年代—90年代王保京和烽火村媒体报道编年史看完便知道,王保京和烽火村被宠坏了。主流意识形态推崇什么事,推崇什么人,便知道推崇什么风气,推崇什么精神。说大话、说空话、说假话、说谎话的虚妄之风毒害了人们的心灵,摧毁了人们的信念,亵读了人们的美好期待。结果就是死人,数千万地死人。结果就是失望,直至绝望。结果就是道德沦丧,斯文扫地。“法律”也不能幸免。
  我们通常说,法律是人制定的,是人执行的,也就是说,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法律是冷冰冰的工具,掌握在一些有七情六欲喜怒哀乐的人手里,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无数的可能性及其后果。人有善恶之分,于是人们又制定了法律之法律,对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恶进行防范和制裁,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面对欲望,面对权力,面对恐惧,法律之法律算得了什么呢?看来,光有法律不行,辅之以法律之法律还是不行。还应该有更高的原则来支持法律。比如公正的原则,平等的原则,自由的原则,等等。如果法律违背了这些原则,法律就要修改;如果执法者违背了这些原则,就应该启动罢免程序。当然,在专制制度下,法律是统治者的意志,法律的支持系统是强权。朕即是法。
  现代法律,我想,应该有一个社会公认的理性准则和尊重法律的社会氛围来维持,否则就是一堆废纸,断难维持公正。法学界说:为什么重思辨的希腊精神和重法律的罗马精神没有在中国社会出现?这是个文化问题。这与中国人的生活方式和社会态度有关。传统中国,基本上是个伦理国家,社会保护机制中,伦理的功能远远大子法律的功能;法律维持的仅仅是现实秩序,而不是形而上准则。甚至历史上就没有出现过现代意义的法律。直到二十多年前,中国的法律还是不能保证国家主席人身安全的“法律”,还是拿刀割断张志新脖子的“法律”。
  近二十年,中国社会匆匆忙忙走进了市场经济,生生地要把一锅夹生饭煮熟。人们痛切地认识到无法无天、以权代法乃社会罪恶之渊源,于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加紧立法,并且成效显著。90年代称“初步建立了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但是,谁部知道,中闰社会离“法治社会”还有很远的距离。原因起码有两条:一是制度,二是伦理。都不是吹糠见米一蹴而就的事儿。说“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不完整,市场经济应该是以一整套伦理规范为背景的法治经济。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市场经济与其说是一套经济制度,不如说是一套人类普遍认同的伦理价值体系。这套伦理价值体系的核心只能是“公正”。我们的麻烦在于旧的伦理体系破坏了,新的伦理体系又没有建立,司法制度设计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于是在很多坎节儿的时候,法律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成了空中楼阁,成了权势者掌中玩物,成了仅供观赏的花瓶。把人家的法律精神(注意:不是“法律”,而是“法律精神”)移栽到我们这块土地上,假借雨露阳光,吸收本土肥力,长成一棵健康的大树,还有很长一段路程要走。
  提供这么一个“法”的背景,我们就不难理解颜跃明、任亚非、武芳的命运了。
  这让我想起了一幅佛家的对联:
  天下事了犹未了何妨以不了了之
  世外人法无定法然后知非法法也
  “不了了之”谈何容易,“非法法也”姑妄听之。
   
二、关于“记录历史”

  一个村庄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甚至一起重大的刑事案件,没有什么了不起,任何一个村庄都有这种可能。烽火与其他的村庄不同的是,它有一个非同小可的人物,有一段长胜不衰的历史,一个人和一段历史在这块土地上营造出了一种特殊的气氛,这种气氛酿成了武芳的悲剧,居然能把如此重大恶性又如此简单明了的案件的情节和细节瞒住,并决定了武芳案的现状。仅仅把眼光盯在案件上——虽然搞清楚案件的来龙去脉是头等重要的事情,仅仅去追踪犯罪动机并对犯罪原因作出一般性的社会解释——虽然犯罪动机和社会原因的探寻是武芳案重新调查非常重要的环节,对于武芳案来说,显然是不够的。
  对王保京和烽火村的历史清算便不可避免了。
  王保京和烽火村发迹的历史,基本上是一个浮夸和弄虚作假的历史。清算过程中,最让我迷惑不解的是,撒了弥天大谎,一屁股屎,反而可以理直气壮地从历史走向今天,看那架式,还将光辉灿烂地走向未来。所以,对王保京和烽火村的历史考察,主要是围绕着与产量的浮夸和弄虚作假及其政治文化背景展开的。
  当地人印象深刻的是1958年“大跃进”,王保京大会小会讲“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亩产小麦15万”。除了烽火人,当地一般人并不知道奠定了王保京和烽火村政治基础的两次虚假产量:1952年玉米丰产地亩产玉米1200斤,1954年亩产玉米1500斤“零十二两”;不知道王保京的署名文章中声称可以亩产粮食240万斤。在那荒诞的历史断面里,农民领袖要在政治台面上立足,受到当权者垂青,要害不是提供一系列说法,虽然关键的时候提供说法也很重要,要害是“产量”。注意,不是“丰收”,而是“产量”。“丰收”的含义清楚,而“产量”可以有歧义。“产量”后面再跟上“科学试验”,便可以蒙人唬人,便可以产量高而不丰收了,便可以永远在一亩三分地里抓革命促生产、革命(精神)生产(物质)双丰收了。科学试验,“科学”穿着神秘的衣服,“试验”又装扮成了一系列不确定性的模样,解释起来,进可攻,退可守。
  这种把戏蒙农村人不行,蒙包括记者和作家在内的城里人绰绰有余,当然,有些记者和作家不是被蒙的无辜者,而是怀着不同的动机自愿加入了蒙人帮闲的队伍。产量高才会丰收,他们之间有牢不可破的逻辑关系。官员们天天教农民们如何种庄稼的时候,经常出现两个概念:一是“提高单产”,二是“增加复种指数”或“增加复种面积”。就是为了提高产量,“夺取粮食大丰收”。王保京和烽火村最精妙绝伦的经验,是长期把“产量”与“丰收”的逻辑关系截然断开,或者是在媒体上混淆这两个概念,即使不丰收,也能获得荣誉,也能获得社会的普遍尊重。许多农民出身的官员绝对清楚里面的诀窍,不点穿罢了,各取所需罢了。
  这是一场聪明人的聚会,一场聪明人的交易,一场聪明人的默契。
  烽火村自助餐开始了,人们端着盘子各取所需,川流不息。烽火村自助餐丰盛而长久,是一桌场面浩大的流水席,从50年代一直吃到90年代。
  “产量”是烽火村政治含金量很高的关键词。考证烽火村的产量“纪录”构成了本书主要特征。跨度整整45年,近半个世纪!产量就是一系列数字。我以往对数字充满了厌恶。然而,当我进入烽火村的数字世界时,内心充满了发现奇迹般的快乐。每一组数字仿佛就是一组会说话的历史画面。一个个阿拉伯字母仿佛就是一个个絮絮叨叨的小精灵,不厌其烦地给你讲述过去的故事,给你一页页翻开真实的历史。亩产粮食240万斤的豪言壮语便非常隐蔽地埋在了1958年王保京一篇署名文章的尾巴里。《陕西日报》的编辑也算是没昏了头的高手,既不张扬,也不得罪浮夸的时代,便那么冷冷地处理了。看得见就看,看不见就算。要是有人叫真儿,说陕西人“保守”,便可出示证据反驳:“保守?我陕西人浮夸全国第一!”换了湖北、河南、河北等浮夸风厉害地区的报纸便可能大炒特炒,便可能出现这样的标题:
  “青年农民科学家王保京说:粮食亩产可达240万斤!”
  《烽火春秋》的作者对数字也相当敏感。《烽火春秋》的考证具有颠覆性:1952年玉米亩产1200斤“纪录”不确,只打了800多斤;1954年玉米亩产1500斤,可是玉米过秤时“不干”。作者显然对当时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了如指掌,对烽火村的情况了如指掌。我的调查考证与《烽火春秋》结论基本吻合。
  后来,我甚至把枯燥数据的考证过程并在书中展示考证过程当作了审美过程。这种做法对于一些读者来说是非常残酷的。读到这些数据时,没有耐心的读者完全可以跳开。
  历史线索便这样连接起来了:从1952年玉米亩产1200斤到1995年产值和税收弄虚作假,互助组,合作让,人民公社,反右,反右倾,“文化大革命”中批林批孔、评法批儒、评《水浒》批投降派、学小靳庄、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市场经济……我们发现,烽火村的历史像一个发育完整延续性极好的地层剖面,每个时代层面都能找到烽火村的“标准化石”。
  我敢断定,这是独一无二的。
  在如此大的历史跨度下解剖一个村,由一个村的历史进程来看一个社会的历史进程,通过一个微观点的考察,“一叶知秋”,来把握和描述整个社会历史演进的过程,难度可想而知。通常情况下,如果没有其他社会力量的介入,乡村社区生活的延续既是一个超稳定的静态复制过程,又是一个口授心传的过程,事过境迁,以往的社区生活痕迹渐渐淡忘消解,最后便丢失了。烽火村不同。
  我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检索了《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陕西日报》三家报纸,结果令我大吃一惊:好生了得!
  我们要感谢王保京对政治的敏感和对媒体功能认识的早熟,更要感谢媒体近半个世纪对烽火村坚持不懈的关注和宣传,这种关注和宣传依年代在我们面前展开时,白纸黑字,很容易把我们带进烽火村几十年的生活,使我们可以能见度很高地观察烽火村的历史。所以,为王保京和烽火村建立一个“媒体报道编年史”是十分必要的。而且,我认为,这部“王保京和烽火村媒体报道编年史”是本书有机的扩展和补充,为文学之外的其他学科研究和认识烽火村提供了可能,也为认识特定时期媒体的社会功能提供了可能。也就是说,我把报告文学的文体和社会功能有意识地扩展了。工作量巨大,但是值得。
  这涉及到了报告文学界长期模糊不清的一个问题,即作为非虚构文体的报告文学首要的社会功能是什么。在我看来,首要的社会功能与新闻一样,是“记录历史”,选择历史和社会矛盾最激烈、分量最重大、影响最深远的现象、事件或人物来记录历史。这是由非虚构文体的真实性原则决定的。真实包括情节细节的真实和历史的真实。台湾把报告文学叫做“报道文学”,就是用文学的眼光和方法报道新闻事实,比“报告文学”的定位更准确。首先是“报道”,其次才是“文学”,“文学”的余地非常有限,“文学”的价值非常有限。不能本末倒置。任何打着“文学”的幌子玩儿虚的玩儿飘的,哗众取宠,任何打着“主旋律”的幌子回避矛盾回避现实的问烁其词,都可能严重损害报告文学的真实性原则,都可能严重损害报告文学的社会批判精神,从而失去现实和历史的价值。不能想象,一个作家离开了中国社会多灾多难的大转型大变迁背景进行写作能写出什么样的东西来。
  我们不能离开我们的生存处境写作。
  我们不能避重就轻环顾左右而言他。
  我们应该是也只能是历史的一部分。
   
三、关于本书中的几个人物

  1、杨伟名
  今天,我还为发现了杨伟名而激动不已。那天晚上,我阅读《陕西省农业合作简史》。我与杨伟名相遇了。我们似曾相识,神交已久。我感慨万分,夜不能寐。从此,我与任何一个进入我房间的人谈论着杨伟名,谈论着阅读《一叶知秋》(《当前形势怀感》)的感触,不管他或她有没有兴趣。李锐先生说:中国共产党中产生了顾准,应该是党的一个安慰。套用这句话,陕西60年代产生了杨伟名,应该是陕西人的一个安慰。这还不够,应该是中国人的一个安慰。
  一位朋友看完《大国寡民》原稿后说:“整个民族应该向杨伟名致敬!杨伟名的意义甚至超过了顾准。”
  我们知道,顾准是一位在黑暗中探索真理的思想家,他在1956年提出计划经济也要遵循价值规律;他从希腊城邦制度入手考察了人类社会政治制度的起源,提出了至今还是尖端问题的政治“多元化”问题。他是一个去世了30年后才被人们逐渐发现的思想家。
  顾准是共产党内高层的知识分子思想家。他了解体制,是体制的创立者之一,是体制内罕见的保持了独立思想品格的高级干部,在探索真理的道路上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杨伟名则是底层拔地而起的思想家。他出身卑微,只读过三年私塾,有过短暂的基层政权从政经验,然后回乡务农。他的出现是个谜。我们现在还不能深入地了解他的生平和思想发生、发展的轨迹,但是,他给我们留下了《一叶知秋》。这就足够了。我们在《一叶知秋》可以看到他的生存环境,可以看到他探索真理、坚持真理的勇气,站在生于斯、长于斯、葬于斯的土地上直面现实,毫不躲闪毫不隐讳地揭示重大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其真知的见,足以与顾准交相辉映。我想,任何一个了解历史背景并有判断力的人,读了《一叶知秋》,都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杨伟名如同布鲁诺,把生命压在了思想的天平上。这是在黑暗中探索真理的思想家的共同命运。思想家的孤独,为世俗社会所不容,经历一个轮回,又为社会所认识,是人类社会一个重大的现象。
  民族精神,往往不是一群人的简单集合,而是一桶水与粮食发酵后酿出的一杯酒,而是众多矿石冶炼出的一块钢坯。顾准如是,杨伟名如是。
  杨伟名使我改变了对中国农民的基本看法。
  历史证明,严重的问题不是教育农民,而是教育城里人。
  农民问题,是中国社会最基本的问题。首先,农民是中国社会人数最多的一个阶层,八亿人口,四亿劳动力,两亿劳动力剩余,七千万贫困,上亿的文盲或半文盲;第二,农村是中国文化的母体,无论怎样的文化定义,都可以在农村找到原点;第三,中国现代化的本质是农村的城镇化,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和非农产业的转化;第四,1949年以来,中国社会变迁经历了革命、改革、改良的过程,土地革命,互助组,合作社,人民公社,联产承包责任制……涉及问题极其广泛,人口问题,贫困问题,粮食问题,土地问题,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农村城镇化问题,等等。这些问题,都是具有世界意义的大问题。每一个问题的解决或迟滞、恶化,不仅会给中国社会带来巨大的影响,也会给世界带来巨大的影响。后冷战时期,随着中国市场经济进程和不可阻挡的与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这种影响将越来越明显,越来越直接。谈中国21世纪粮食问题的“布朗报告”发表后,即在全世界引起轩然大波便是明证。不回到杨伟名的时代认识中国农村和农民问题,不足以认识现实,不足以认识未来。
  说到这里,必须提到一本书:《第三只眼睛看中国》。这是一部思想混乱、具有新纳粹倾向的书。书中花了很大的篇幅讨论农民问题。这位有第三只眼的人操着旧贵族的腔调,用他伪装的德国名字评论了土地承包制带来的种种社会弊端后,提出了一条加速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思路”:“让农民再饥饿几年”!这个思路潜藏着两个令人恐怖的逻辑:一是死几千万人或再死几千万人算不了什么;二是统购统销通过农产品和工业品价格的剪刀差剥夺农民近二十年,时间还不够长!
  作为观察者,我没有看到应有的反应。可悲的不是出版了这么一本怪书,可悲的是知识界出奇的迟钝和麻木,可悲的是知识界由于某种狭隘的心理而失去了判断力。
  2、王行兴
  王行兴是个思想型的农民。从文学的角度看,他的经历最具有文学性。但是,他又是我写得最不满意的人物。他的几十本日记,我先后读了三遍。据我所知,他是烽火村最早觉悟最早反省的人。他1960年便在日记里对王保京单株高产单亩高产的浮夸做法提出了疑问。他与王保京的关系,前期采取了比较功利的选择,正是这种功利选择,使他能几十年存活于烽火村的权力核心里,逼近地了解和观察王保京,给我们留下极其珍贵的几十本日记,为我们认识王保京和烽火村提供了第一手材料。他是内向的,他的全部丰富性在于他充满矛盾的心理活动,而大量的心理活动描写是非虚构文体最忌讳的。他的特点是善于归纳总结,不善于讲故事。而我不需要归纳总结,而是需要故事。虽然他已经给我提供了大量的故事,但远远不够!谈话,谈话,夜以继日地谈话。我已经把他挖掘得精疲力竭了。
  3、郭裕禄
  由于叙述逻辑的原因,郭裕禄的展示和分析还不够充分。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农民。他的文化比王保京高不到哪儿去。他的身上弥漫着乡土的智慧和幽默。他的简历带着浓郁的旧时代痕迹。他身兼四任:袁家村党支部书记,袁家集团董事长,礼泉县委副书记,陕西省委委员。除此之外,他还是党代表,全国劳动模范。他当县委副书记,与其说是一个职务,还不如说是一个荣誉。他这个县委副书记可以不坐班,因为社会活动频繁,村里还有一摊事。县团级干部按规定只能坐“桑塔纳2000”以下级别的车,但他坐的是“凌志400”,而且谁还说不着什么,因为他同时还是村党支部书记、乡镇企业家,车是村里花钱买的,县上只报汽油钱。70年代,80年代,他在礼泉政治斗争中处于下风,无官一身轻,全付精力搞经济,远远超过了烽火村。现在反倒一身累赘,招了许多说法。权力可以给人带来好处,使人趋之若骛;然而,权力也是陷阱,也是希腊神话里会唱歌的女妖。他面临着选择:要么彻底告别过去,集中精力发展袁家经济,使袁家集团向现代企业迈进;要么满足现状,厮守过去荣誉带来的利益格局,被别人赶超过去。他已经意识到了这个局面并正在作出选择。
   
四、感谢

  严格地讲,这部书不是我个人的作品。我的采访写作得到了各界人士的支持和帮助。很多支持和帮助过我的人士至今不曾谋面,至今不知道他们的名字。还有一些支持和帮助我的人士,出于种种考虑,我不能披露他们的名字。所有这些人士的支持和帮助极大地鼓舞了我。
  在北京,一些作家、评论家、学者和朋友分别阅读了我的原稿并提出了许多很好的修改意见,他们是:刘方炜、秦海、韩毓海、阎石、周政保、李书磊、刘晓宇、牟鹏。我还要特别提到一位陕西农村青年,他通读了原稿,充任了我的陕西方言顾问。
  律师张思之前辈、傅可心小姐的职业精神和正义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位童心未泯的“老先生”,一位“可心可爱”的小姐,不仅在法庭上给我提供了法律支持,而且还在平时的合作中给我以美好的回忆。他们从法律的角度通读了原稿并提出了意见。
  我所供职的中国青年报社的领导和同事给予了我最大程度的理解和支持。报社作为“名誉侵权案”第一被告,敢于承担责任,全力以赴维护舆论监督的尊严。
  本书责任编辑和终审、中国电影出版社副总编辑陈汉涛先生以极其严谨的态度逐字推敲,认真考证,促成了本书的出版。担任复审的秦赞女士,还有朱彦玲女士,也对本书作出了贡献。
  在此,谨对以上人士,一并鞠躬致谢。
  书中内容和观点由我负完全责任。
                     卢跃刚
                  1998年1月23日凌晨5: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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