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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横跋扈、目空一切的狂妄心态 一 人有晚节不终者,非是两截,盖本色才 露耳。 ——清·申涵光《荆园小语》 毫毛不拔,将成斧柯。 ——《战国策·楚策》 1997年春天,从菲律宾传来一个令关心本事件的中国人松了一口气的消息。 据新闻媒介披露,菲律宾有关方面承认了我国公证机构开具的一份公证文书,这份文书是为中国长江动力公司(集团)依法开具,并经外交领事认证的。这意味着,轰动全国的中国长动集团的65万美金国有资产流失案中的流失资金已全部追回,避免了境外巨额国有资产的流失。 于志安机关算尽,最终也是鸡飞蛋打。 于志安何许人也? 他原是中国长江动力集团公司董事长,并兼党委书记、总经理于一身,还担任武汉市经委副主任,又有全国工商联常委、湖北省人大代表、武汉市政协常委等多种身份。 他长期巧于伪装,工于心计,暗地里却专权捞钱。他用7.5万元办了一个长期护照,把长江动力公司在菲律宾注册资金50万美元、电费年收入为1000万美元的电厂,在注册初期便以个人名义注册。他见时机成熟,便干1995年5月叛逃国外,以为可将此电厂据为己有,在国外当一个富有的寓公。 1995年9月,中国长动集团作出了免去于志安董事长及董事会成员职务的决议,依据菲律宾的国家法律规定,凡公司董事长变更的这类文件,必须由投资者所在国的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外交领事认证后才能变更注册。武汉市公证处在1995年和1996年中,分别为长动集团董事会的若干声明、决定决议办理了公证文书,证实于志安将长动集团投入菲律宾公司用作注册资金的50万美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属个人所为,是侵吞中国国有资产,违反中国法律的行为。 于志安最终是打错算盘! 可是,这样一个著名企业的负责人,为何会堕落到侵吞国有资产、叛逃国外的地步?为何他竟狂妄到这种能以个人名义将国有资金注册,在国外开设工厂的地步? 出逃菲律宾的那年,他刚过60岁。 说他曾是武汉市最有名望的企业家,这并不是夸张,可他却干出共和国历史上未曾有过的卑劣勾当! 他是骄横跋扈、国空一切、狂妄至极的典型。 他曾是社会聚焦的风云人物。他大学文化水平,12岁便参军、16岁入党,并参加过辽沈战役。研制我国第一台手扶拖拉机,有他付出的心血;把武汉柴油机厂建成全国第一家年产万台柴油机的企业,有他流过的汗水……“文化大革命”中,他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一条腿也被打伤致残。 “文革”结束后,改革的浪潮呼唤风云人物,于志安就任武汉汽轮发电机厂厂长。这时的工厂,已亏损200多万元,难以为继,5000多名工人不堪重负。于志安上任后,竟作出了与国家“断奶”的决策,引起一片哗然。可他仍然坚定地认为:没有办不好的企业,只有没办好的企业。 “断奶”,这就意味着5000多名工人将背着沉重的亏损包袱,蹒跚地走向风云莫测的大市场。 十年奋斗,弹指一挥间。10年中,于志安领导下的企业,实现了从“卖发电设备”到“卖电厂”再到“卖电”的三大策略,利税以年均10倍的速度增长,10年间增长100倍,跻身于“中国500强企业”的行列。 弄潮商海,找准市场,这是于志安的第一板斧。当时,中国尚处于以计划经济为主的体制中,他却瞅准市场,迅速开发新产品,不到几年,武汉汽轮发电机厂的“母子型”中小型系列发电设备便覆盖市场,扭亏为盈。 走集团化道路,创规模效益,这是于志安的第二板斧。刚崭露头角的汽轮发电机厂,迅速改组为跨行业、跨地区、跨部门的中国长江动力集团公司,他提出一个令人耳目一新的口号“用企业管理企业”、“用企业振兴企业”,兼并了武汉照相机厂总厂,接管了武汉建材工业局以及下属的30多家企业……很快,这个集团成了横跨10大行业,有200多家单位的横向发展的集团公司。 “三个一总承包”,这是于志安的第三板斧,是“卖电厂”的具体实施。其具体操作是,“用户提供一块地皮,按总造价开出一张支票,我们保证合格地交出一把钥匙”,天津成功了,深圳也成功了,而且深圳的这座电厂是与香港合资兴建的。 走向世界,建厂卖电,这是于志安的第四板斧。长江动力集团开始向国外发展,他的口号是“向海外开发,到国外争利”。在这种思路下,长动集团先后在太平洋岛国瓦努阿图承建水电站,并与孟加拉国、印尼、斐济等国合建一批企业,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与菲律宾国家电力公司签订了一项重大电力工程合同,建造注册资金50万美元、年电费收入1000万美元的电厂。 于志安使企业起死回生,让他一时间成了英雄。显著的经济效益掩盖着他日益膨胀的野心和贪欲,闪光的荣誉掩盖着他日渐扭曲的心态和狂妄举动。 由于长动令人瞩目的成绩,于志安本人先后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企业家、湖北优秀共产党员、武汉特等劳动模范、享受政府津贴的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管理专家等荣誉。 荣誉能体现政绩,也能掩盖以权谋私的劣迹;荣誉能换取职务,有了职务便可获取更大的权力,助长专横跋扈的气焰;荣誉都获得保护和信任,一时间,于志安成了“救企业的能人”,哪个部门不景气、哪个企业面临窘境,有关部门都会想到于志安,让他去兼并…… 事业的壮大,人生的辉煌,却催发了于志安的邪念。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他把自己隐藏得很好,伪装得很巧妙。 在企业管理上他不断提出令人耳目一新的新口号和新思维,在勤政廉洁方面,他也提出了一个使各界人士不得不点头称是的口号,他发明了一个“10—1=0”的等式,其含义是,一个企业家,如果用十分之一的权力去谋私,即便是其他事业搞得再好,工厂的效益也等于零,因为厂里的其他干部职工也会上行下效,用十分之二、十分之三的精力和权力去谋私,导致企业无效益。他不仅有口号,还有具体行动。在号称“火炉”的武汉,作为一个厅级干部,他十多年不换坐车,居然还是苏产伏尔加旧车,而且还没有空调。他大讲艰苦奋斗、克己奉公,厂里修了一批又一批的职工楼,可他始终住在两间半的平房里没有撤出来。 大奸似忠,大贪似廉。—— 他秘密派人从内蒙古购买鹿鞭、驴鞭等高档滋补药材私下享用,几乎每个月都要出国“考察”,常住总统套间一类的高档客房,500美元以下的房间一律不住,而且还常常动用直升飞机独往独来,他已经在秘密为自己安排“退路”。就连他曾一度获得职工钦佩的“节约”之举——企业那么多的专家和翻译他一个也不带,总是只身出国,在当地聘请翻译——事后,人们才恍然大悟,原来,他是在为避人耳目,最终将国有资金鲸吞入腹创造条件…… 于志安目空一切的霸道行径也越来越升级。 长动集团下属的国营汽轮发电机厂实有资产4.2亿元,于志安瞒天过海,狂妄得置一切于不顾,个人作主便将这个厂48%的股权转让出去。 他根本不服从上级的归口管理,打着改革的旗号,长动集团的职代会、董事会、党委会、监事会、股东大会都统统成了摆设,唯自己独尊,成了实际上的“太上皇”;长动集团成了“无上级主管”的企业,他不送一份报表给上级主管单位,也不理睬工会组织对他多年不开职代会的干涉,连职能部门要进厂检查,他也敢派人堵在前厂门不让进来…… 他打着“以法治厂”的招牌,搞重罚主义。而他所谓的“法律”,实际上就是他的话。他想治谁便治谁。企业内大搞封建家长制,任何人都不敢不服从。一些下属企业的副总经理,说撤职就撤职了。一名青年工人晚上在厂门口哼了几句歌曲,于志安说这人干扰了他休息,一句话便降了他一级工资;春节,他发现一个车间主任在向职工拜年,便将这个主任撤了职。一个外商表示要送一台机器给长江动力集团,一位企业负责人说这机器没用,反倒要搭上几万元的运费划不来,于志安大为恼火,当场宣布将这位领导免职。直到于志安出逃之后,这机器还堆在那里,成为这个“太上皇”专横跋扈的无声证人…… 他在干些什么?谁也不敢过问,直到这一年的5月,人们才大吃一惊。 江南已是莺飞草长,长江动力集团公司的广大干部和职工,心里却像掉进冰窖里似地,寒透了心。 于志安从国外返回后,突然神秘地失踪了! 经我国驻外大使馆证实,于志安已在菲律宾。可他出逃到菲律宾干什么呢? 人们随即发现,“长动”在菲律宾的注册资金50万美元、年电费收入1000万美元的电厂,早在建造之初,就是以于志安个人名义注册的!。 从菲律宾的法律来说,这家电厂已是于志安的私人企业! 武汉人惊呆了,全国上上下下震动了! 这种掠夺式的犯罪,是一个从“英雄”到“出逃”的狂妄之徒创造的一种新的犯罪形式。 他用瞒天过海的手法,翻手覆手之间,便成了寓居国外的富翁! 他过去创造的“业绩”,实际上是他积累劫掠国家公有财产、劫掠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财富、劫掠人民大众血汗的资本! 浩浩长江,惊涛拍岸: 为什么,我国有些监督制约的办法这样脆弱?一定范围内权力的相对高度集中,便会带来对权力监督的松弛乃至失控! 为什么,“个人说了算”、“老子天下第一”的弊端会假借“改革”而大售其奸?近年来,效益是上级对企业考核的主要指标,只要效益好,便一俊遮百丑,掩盖存在的问题,放松对监督制约机制的构架和运转。像于志安这样的人,便会钻经济管理薄弱的空子,将国有资产肆意转到账外、甚至转到国外。一般的贪污受贿、假冒虚领所获取的利益,比起于志安这样骄横狂妄的“鲸吞”来说,都是小巫见大巫,只能称得上“蚕食”。而效益好的企业,总有许多发展机遇,比如像“长动”建立跨国公司,向国外拓展;一般的效益好的企业,也有技术改造、增进人员、购买材料、销售产品等机会。因此,相对于国空一切的法人代表来说,更多了贪污受贿、鲸吞蚕食的机会 为什么,社会舆论在很长时间内,对像于志安这样的“能人”都只是唱赞歌,而不是实施有效的舆论监督?我们不能不看到产生这种情况的水土和气候条件。一段时间来,怕在企业里谈反腐败,认为反腐败会束缚厂长经理的手脚、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市场经济中,请客送礼是搞好企业的润滑剂”,“革命不是请客吃饭,而搞改革开放就要请客吃饭”。这些似是而非的论调模糊了人们的认识。有人说,“闯红灯”、“绕着走”是魄力大、点子多;也有人说,挖掉了“蛀虫”,就是赶走了“能人”,最终会堵住了“财路”,端掉了工人的“饭碗”。于是,只能讲成绩,不能挑毛病说监督的氛围形成了,企业里独断专横的封建家长制形成了。讲监督成了一句空话,靠经营者的良心去约束权力,常常显得是那样苍白无力。一旦出现于志安这样“良心大大坏了”的蠹虫,那便是企业的一场大劫难…… 没有良心的权力是无耻的。 没有权力的良心是无力的。 “于志安事件”,是一记警钟、是一记重锤,它将久久地在我们耳边鸣响,在我们心中敲击。 流失国外的国有资产的追回,令我们松了一口气,但精神上,我们不能松懈。 二 祸生于得意。 ——汉·刘向《说苑》 疾小不加理,浸淫将遍身。 ——宋·欧阳修诗句 无独有偶。 在上海滩,也有那,么一个久负盛名的企业家,在退休之前,终于因一颗贪婪自大的膨胀之心,跌倒在钱眼里。 他叫杜春芳——名字像是纤纤少女,而实际上是一个满头白发、正满花甲的老企业家。 同于志安一样,他也创造过一“经济起飞”的奇迹。他将一个原来只能生产小零小件,资产不足200万元的小厂,发展成为世界上生产铆钉规格品种最多的企业之一,创造了16年之中,利润增长17倍的惊人事迹。 同于志安一样,他也是凭着智慧和勇气,大胆跃身于市场经济大潮之中,完成了惊险的跳跃。20年前,40岁的他当上了上海抒销厂的厂长。改革开放之初,随着建筑业的勃兴,排排运用新材料新工艺的建筑物不断矗起,一场革命正在建筑业兴起。尽管他的工厂生产的各类扦销在市场上还走得动,他已把目光投向更远:钢制门窗代替木制门窗不到几年就会成为定局。他准确的判断带动了企业的转向,当时,铆钉尚不为五金业看好,他果断地决定转产铆钉,并趁热打铁,把“上海钎销厂”改名为“上海异型铆钉厂”。迎接他的是各种困惑不解的目光可他却不管不顾,全方位地展开各种铆钉的研制,并获得数项专利。他的名言是,不仅要迎合市场,也要培育和诱导市场。于是,他的几十个促销小组走向全国,很快,随着建筑业的大趋势,他的产品占领了市场。 同于志安一样,一颗跳跃的心、不断的追求,让他走上事业的顶峰。市场占有的实现,并没有让他陶醉,他向西欧引进了全套现代化监控设备。他不满足国内市场,而要向国际市场进军了。进军国际市场的前提,是必须使自己的产品保证质量。这套设备花去几百万美元,可他觉得值,而后来的事实也证明了的确值。很快,他的产品质量迅速提高,经国外权威鉴定,达到了国际第一流的先进水平。具备了向更广阔领域拓展的潜在力量后,他又着眼企业整合。以上海异型铆钉厂为核心,他组建了上海安字异型铆钉联合(集团)公司和中外合资的珠海立得利五金有限公司,并且,如同滚雪球一般,在中国东部、西部及南部创办了多家联营企业……一时间,在五金建筑行业,他简直成了改革的化身、开拓进取的代名词…… 同于志安一样,在获取显著经济效益的同时,他也获取了数不清的闪光荣誉。他的企业,先后获得国家二级企业、轻工部优秀企业、上海文明单位、上海市优秀工业企业形象单位等荣誉称号;一大堆头衔和职务也接踵而来,他多次获上海市劳动模范和全国劳动模范的光荣称号。 也同于志安一样,与他事业发达、人生辉煌同步,他的专权蛮横的思想开始膨胀,连具体作法和一些语言都惊人地相似。 他说,我只是一个厂的法人代表,但上级能把我怎么样?我不听话又怎么样?我多拿几十万的利润,他们的效益指标才能摆平。他也打着改革的旗号,要追求一种“无主管领导、无行政干预”的企业。在管理中,他置一切监督于不顾,经营决策、机制转换、股份权益等许多重大问题,根本不汇报不讨论,全是一人说了算、声声“杜老板”,把他叫得心花怒放,更使他膨胀得不知天高地厚。他也搞“依法治厂”,实施重罚主义,而法律实际上就是他的话。一句话就可以任命一批中层干部,不打报告也可随意免去一批中层干部。一个中层干部上午被任命,下午就被莫名其妙地免职了。原来,这位新受命者中午请了几位朋友吃饭,“杜老板”认为他在讲自己的坏话,疑心一起,干脆免了算了!一个中层干部更冤,饭桌上没向他敬酒,酒席一撤,他的职务便被宣布“没了”…… 也同于志安一样,他要巧妙地伪装自己。 他的子女借他的光,也开了个私营公司,而经营的又是铆钉。借老子的牌子赚老子工厂的钱,惹得全厂上下侧目。他便正经八百地发了一个通知,要大家不给他子女的公司以任何优惠条件,更不能损害本企业的利益。这个措词恳切、义正辞严的通知,显示了他的清廉。可是,当真地这么做了,他的“依法治厂”的重罚政策便很快兑现,等待这些干部的,便是撤职、调离……而在私生活中,这个已白发满头的人,更是不检点。他不断地提拔年轻女干部,一个比他小近二十岁的技术员,很快提到副总经理、副董事长的位置。而他俩的交往,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杜老板”不止一次地感慨:自己对工厂企业的贡献这么大,说叫退休就退休了,不趁机吃点拿点,真是不合算。 这一点上,他便与于志安不一样了。于志安是深藏不露,一鸣便惊人;而他则是奉行蚕食主义,讲究个能捞则捞,锋芒毕现。 他视联营厂和下属企业为自己的小金库,随意支取。后来干脆办了几张信用卡,成了潇洒的持卡族,想怎么消费就怎么消费。 他的另一个手段是报销,不管什么发票,都要找个借口去报销。 再就是赤裸裸的索贿。对于有求于他的联营企业和乡镇企业,他可以公开启发:“我为你们办了那么多事,给我什么好处呀?”于是,一套住宅的钥匙到手了,他还不满意,提出为什么不装修一下?对方只得乖乖照办,因为今后有求于他的还多得很!正如他狂言宣称的那样:“我多办些厂,多放些产品给你们做,不就什么都有啦?” 终于,这个14岁便从苏北农村独闯上海滩的苦孩子,在金色的余晖已映上前额的时候,终于走到了自己的反面。 人民法院以受贿、挪用公款罪判处他有期徒刑。 可以捎带一提的是,这个白发苍苍老人宠惯“成长”起来的那个红颜知己,也同他一道,站到了被告席的位置上。 企业不是唐僧肉,经不起腐败分子的任宰任吃!你即便有功于企业,这个企业也不是你的小金库! 三 本弊不除,则其末难止。 ——《史记·酷吏列传》 木之折也,必道蠹;墙之坏也,必道隙。 ——《韩非子·亡征》 严格地说,他离退休的年头还有好长一段距离,把他列为“五十九岁现象”之中,或许不合适。但是,考察他的心路历程,竟与于志安、杜春芳这些人何曾相似。 他姓薛,翻船前是东北某省的省总工会副主席。这是一件曾震动北国的大要案。 他也有艰苦奋斗的历史,在一家纸厂当厂长时,锐意改革进取,使这家原本不景气的厂子迅速走向辉煌。于是,他也拥有了如此多的荣誉: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经营管理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特等劳动模范、省轻工系统优秀厂长,立过大功、一等功…… 从小很穷的他,尝到了成功的甜头。他傲视全省轻工系统,禁不住通体兴奋,也打开了自己的小算盘。 他渴望获得更多的荣誉。他知道,荣誉能体现政绩,获得重大而众多的荣誉,是社会承认的一种标志;有了荣誉,还能换取职务,就会获得有关部门或有关领导的赏识而得到提拔;有了荣誉,还能获得种种特殊的保护。 工厂搞50周年厂庆。他对厂史图片展览格外青睐,不遗余力地指导和指点。结果50周年的历史重重的一页,是他的奋斗史、贡献史。 忘记“个人太渺小,党群才万能”的领导者,失去理智的结果是不惜弄虚作假、骗取政绩和荣誉。 当全国轻工系统要召开现代管理成果经验交流会的消息被他得知后,他意识到这是提高自己知名度的绝好机会。他几赴北京,把会议争取到纸厂来开。可什么是“现代化管理”,纸厂根本谈不上经验,于是他又是组建写作班子,又是临时成立“现代化管理办公室”,居然生编活造搞出一套“经验”。 在东北轻工系统的安全生产经验交流会上,他不顾客观事实,竟脸不红心不跳地介绍厂里“人人都能背诵安全生产守则”的经验…… “谁让我过不去,我就让他滚下台!”这个在成功面前膨胀了头脑,扭曲了一颗正常的平常心的厂长,常这样显露自己的专横。一位副书记对他弄虚作假、爱标榜自己有不同看法,竟受到他别具一格的惩罚:在党代会上,副书记宣读闭幕词,仅仅两页纸的演讲过程,竟两次停电,搞得他十分窘迫,最后连副书记的职务也丢了。而他与这个副书记,还是从小学到中学的同学。 骗取荣誉,弄虚作假是为了掩饰自己的以权谋私。 在这个厂长的犯罪活动中,自购自批自己报销物品和私设小金库,是他的主要手段。 在登上荣誉的高峰时,他内心的东西已开始显露出来了。外国专家离开工厂留下价值数万元的工具,他指示以差旅费名义支出同额现金,金蝉脱壳地将其中2.5万元存入小金库,5000元揣进腰包;厂庆生产的特制“礼品表”,没送完的100多块,他全部自己“保管起来”…… 一步一步,他为自己套紧了绳索,离开工厂上调省总工会时,竟把小金库的钱变成自己的了。 前脚登上省总工会副主席的高位,后脚就有检举信赶到。 经过一番曲折的较量,检察机关查明,他在任纸厂厂长期间,贪污公款、公物共折合人民币13.8万元、贪污美元4000元,利用职权在业务活动中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8300元。 人民法院最终判处他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数罪并罚的罪名分别是贪污罪、受贿罪、流氓罪。 贪污罪和受贿罪是对他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的定性。 流氓罪则是对他搞权色交易的定性。 同于志安、杜春芳一样,他也在追求“潇洒的人生”,不同的是,他显得更专横、更霸道。 当一名有求于他的美貌女士找到他办公室来时,他的一双眼睛便定定地落在她那白嫩的肌肤、婀娜的曲线和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上面。在充分欣赏了可餐的秀色后,他急不可耐地约她去家里细谈…… 一次,两次;一个,两个,他竟一发不可收拾。尤为可恶的是,当两人翻滚在床上时,他竟打开录像机自拍键,录下他认为风流潇洒,实则恶心下作的场面,录进呻吟、喘息的快活声音…… 腐败分子,搞权钱交易是那样专横、那样日空一世,搞权色交易时,也视女人为玩物,作贱女性、凌辱女性,显得那样狂妄、霸道! 无期徒刑!足够他在高墙内度过他的晚年岁月了。 四 常将冷眼观螃蟹,看你横行得几时! ——元·杨显之《临江驿万湘秋雨》 代矜好专,举事之祸也。 ——《管子·形势》 要考察“五十九岁现象”中腐败分子骄横跋扈、目空一切的狂妄心态,不能不提到窝案、串案。 窝案、串案,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不过,望文生义,也可揣摩其中的含义。 案中有案、案中套案、案中再串案。 抓住一个,便可牵出一串。 牵出一串,便可掏出一窝。 这是当前中国反腐狂飙中令人瞩目的一个现象。 互相掩护、互相壮胆,彼此均为对方关系网上的“目”,于是,大家胆也壮了,心中底气也更足了,因而经济犯罪的势头更猖狂。 四川汽车制造厂的总会计师(副厅级)陈果如,一把算盘手中拿,纠合起厂里的财务处长、副处长,四把算盘打的却是自己的发财“小九九”。 三年时间内,工厂的近五十万元人民币被他们手中的算盘子儿拨进自己的腰包里。 他们截留资金吃利息。一次,当业务协作厂将1.8万的返回服务费汇到四川汽车制造厂后,本该及时上涨的资金,他们却不作任何记载,直接存入银行。三年后这笔钱下了“儿子”,几人便连“妈”和“儿子”一起瓜分掉,并投入股海,作为自己的投资,重新指望它生出新的“儿子”。 其后,常有可以动手脚的钱款汇来,几人总是各显神通,争取吃掉,手段当然是多种多样,基本方法则如出一辙:不入账,暗吃利差。这样,总会计师共吞进3.4万元,一个财务处长,两个副处长分别吞进3.35万元。 会计,本是一个企业的管家人,可他们却利用手中的权力,挟权自重,另搞一套。他们搞得“较为出色”的是为自己“设奖金”,设立的项目当然是挖空心思,对外面干部职工的正常报销百般卡压,而对自己却那样“慷慨”:与税务机关打交道,争取到优惠政策,这本是一个企业会计人员应该做的,可是,他们却认为是为企业“创了收”,是有功之臣。既然是“有功之臣”,那么,就要奖励。可是,没这个政策呀!不要紧,自己订立一个就是了。 于是,按优惠政策的总金额,提取0.5%作为奖金。就这样,15万元便被几人高高兴兴地分配完毕。 搞会计的,脑瓜子灵活,一旦为自己的私利转动起来,是会有很多令人意想不到的妙招。 税务机关本着扶持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精神,审查批准厂里的能源交通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共减免税额713万元。 既然争取到减免713万元的税款,意味着厂里少上税713万元;既然少上税713万元,不就等于我们为厂里挣回713万元吗? ——这便是他们的逻辑,即便是以后坐到受审席位上,他们还这样振振有词地辩护。 几人互相启发,互相补充,胆儿更壮了,腰儿更直了,愈发觉得自己有功该奖,愈发感到鼓捣点厂里的钱是理直气壮的:既然有功,吃点拿点又算啥嘛! 总得想个名目……“对了,就叫税务咨询费!” 他们采取加大厂部干部工资总额的办法索取了“咨询费”共七万多元,四个人各分得一万多元。 胆气壮了(应该读作“贪婪之心更狂妄了”),搞钱的道路便越走越宽广。 不久,税务机关决定给厂里退税288万元,这种开发新产品的退税举动,是国家作出的明确规定,可这几把铁算盘算来算去,还是把帐记在自己功劳簿上。既然有功,还是得奖! 叫奖金不好,还是叫“税务咨询费”隐蔽些。 几人一碰头,政策又制定出来了,先按退税额1.5%提取,可提4.32万元,再加上2万元“打点费”,可一共提6万多元。 轻车熟路,他们又似开工资的名义出具凭证,提出6万元,5万多元几人自个儿论功行赏,分而揣之。 既然叫“税务咨询费”,总得税务人员多少分点,才说得过去,所以也抽出三万元“打点”税官,于是“串案”便这样形敬意不散地串向税务部门。 那么,有没有真正向税务部门支付“税务咨询费”的呢?是有的,改革开放年代,似乎什么事都可能发生。 四川汽车厂试制了一种新产品,获减免1513万元税款的优惠,为了酬谢,工厂便送去22万的“税务咨询费”。 送咨询费的是几位财务处长。他们一手送22万元,一手又摊开了: “给你们这22万,我们也功劳不浅哟!没有我们极力主张,恐怕不行呢,给点‘想头’来!” 于是,这个税务机关又不得不反过来给这几把铁算盘“回扣”:“按咨询费的20%到30%给你们回扣。如何?” 几把铁算盘互相对视一眼,心里如此这般一拨弄:可得5万元左右。几人又对视一眼,明显表示不满意。副处长是一名女将,便勇打头阵:“我们财务处那么多人,咋能够!” 于是再扣2万,一共获“回扣”7万元。 说是那么多人,实际上就是这四副颜色,几个人各分17500元,大家都笑呵呵的。 外战内行,内战也是内行。本厂的业务部门要发奖金,厂长批了条子要财务处办。 财务处已成雁过拔毛之地。 “不好办哟,奖金都要纳入工资总额的,这是规定!”女财务处长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她兜里有的是政策和规定,她可以找来为自己发奖金,也可以找来不让别人发奖金。 来人只好忍痛让她拔毛:“你只要为我们办理,我们会感谢您的!” “有门!”女财务处长有劲了,“别说漂亮话,怎么感谢?” “我们给你们一万!”对方咬咬牙,说出一个数。 “一万够啥?”女财务处长细眯着眼,拉长了脸,“我们财务处那么多人,咋能够!”还是那句老话。 对方只好答应再给一万,一共两万元留给财务处作“表示”。这“表示”是很重的了,他要领取的奖金是8万元,这一下子就去掉四分之一。 这哪里是雁过拔毛,简直是砍了一大砣肉! 说是“那么多人”,实际上也是他们四人。大家又高高兴兴各分得5000元。 他们没有能笑多久,东窗事发,大家一起申进牢狱。 铁算盘,算什么? 算来算去算自己1 权力是一种资源,一旦与腐败联姻,便有一种疯狂的效应,而权力、腐败再加上结伙,其掠夺社会共有财富的烈度是极为可怕的。 权力性结伙更将骄横跋扈、目空一切的狂妄心态推波助澜到一个令人瞠乎其后的程度。 管理救灾扶贫款项,是民政机关体现党和政府对受灾、贫困公民的关怀,而管理、使用好这笔资金,是民政干部的神圣责任。在陕西省民政厅竟出现了10多名厅处长挪用侵占救灾扶贫周转金的案件。1993年到1994年以来,陕西省民政厅长靳建辉、副厅长蒋天才、郑应龙,处长张铁功、张万华和副处长王兴茂等12名厅处长,竟前后利用主管农村救灾扶贫和城市福利事业等工作之便,以拆借、投资、入股等形式,挪用侵占有关救灾扶贫周转金、福利生产资助金、社会福利生产管理费、复退军人安置费、福利企业技改贷款、民政事业费等专项资金达1100多万元。他们还利用支配调拨救灾扶贫周转金和经手管理救灾物资,负责基建工程等职权,采取索要和收受回扣款、“辛苦费”、“感谢费”、“活动经费”等手段,贪污受贿、私分公款达70多万元…… 真是惊人,就在这个陕西省,不久前也出现过一个市级民政局以局长为首的贪污团伙。 宝鸡市民政局曾是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单位,局长茹小魁曾是部、省优秀工作者。可是,他却带头吃掉救灾款的利息5万元。按规定,贪污救灾款派生的利息等同于贪污救灾款。上行下效,他的几个科长、下属也纷纷动起脑筋,其中社会救济科科长就吞进了10万多元。这个茹小魁却在贪污了5万元老百姓救命钱,触及了民政资金这根高压线之后,头上的光环更多了,被列为宝鸡市副市长和省民政厅副厅长的后备人选。既然如此,他胆子愈发大起来,竟授意去虚拟一个公司,让下属的军转站给转5万元出来供他出国考察…… 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民政工作就这样被抽污了。茹小魁被判处10年徒刑,一点也不算重。 挪用、贪污救灾物资,侵吞赈灾款项,这在封建时代都是要人头落地,甚至满门抄斩的呀!可这帮人还是不怕,狂妄心态到了何种地步!层次如此之高、人数如此之多、涉案面如此之广、作案手段如此恶劣,权力真是“异化”得可以! 为什么整个班子都会毁于一时?这同班子第一把手的关系很大,他的蜕变会导致整个班子上行下效,造成一种骨牌效应,哗啦啦,一个班子就彻底堕落了。 权力私有化和权力的异化,我们不得不正视这一现象,当一个部门、一个地区的主要负责人一旦蜕变,视手中权力为私有,权力便异化成为个人捞取好处的一种手段。“家天下”、“帮天下”的小气候一旦形成,便出现疯狂的、肆无忌惮的串案、窝案的最终形成…… 请看分别被传媒列为1995年中国法界大事之首位和第二位的王宝森案和邓斌案: 这两个案件实际同属一个串案。58岁的邓斌,从一名无锡变压器厂的绕线女工,当上了北京天隆实业总公司下属的无锡新兴实业公司总经理。她和一些不法分子、腐败分子相勾结,在持续4年的时间里非法集资达32亿多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亿多元,涉及全国12个省市的三百多个单位。犯罪金额如此之多,令国人震惊,而涉案人员多达273人(其中党员干部71人。地厅级干部50人、县处级干部71人),更使人惊诧。最终全案处理了179人(县处级以上者46人),邓斌被判处死刑。 该案的突破带来另一重案终于撩开了冰山之角。此案的追查,使王宝森浮出水面。这个位居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北京市计划委员会主任等要职的腐败分子,贪污公款25万多元人民币、两万多美元,挪用公款一亿多元人民币、2500多万美元,供其弟、情妇及其他关系户进行营利活动,造成1300多万美元的损失;他还大量挥霍公款、违法批贷巨额资金,造成大量资金流失;更有道德败坏、生活糜烂等劣行。因罪行败露,他畏罪自杀。经中央批准,中纪委决定开除他党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于当年7月4日决定依法撤销他的副市长、市计委主任的职务。真是抓住一个,牵出一串,最后挖出一窝!而此刻的本案,还在深挖,结果是从王宝森身上引发出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原北京市委第一书记陈希同的问题…… 五 祸至后惧,是诚不知;君子之惧,惧乎未始。 ——唐·柳宗元《诚惧箴》 怀必贪;贪必谋人;谋人,人亦谋己。 ——《左传·宣公十四年》 贪婪、狂妄的尽头是牢狱之苦。 到了这一步,后悔、后怕都来不及了。如果在骄横跋扈。目空一切的时候,心中哪怕存在着应有的理智和清醒,也可独善其身,趋利避害。 可是,面临着即将失去权柯的,这些进入“五十九岁现象”或即将进入“五十九岁现象”的老干部们,在膨胀了的私欲浸淫下,权力私有的心态如同一剂酵母,酿出一缸使人格异化的烈酒。这缸酒好烈,自己酿出的酒又把自个儿醺得醉醉乎乎,被邪恶酒精刺激得亢奋、狂妄的大脑,更加骄横,更加狂妄,更加忘乎所以,更加不知身处何地,攫取社会财富的手段更加疯狂。 他们敢卖手中掌握的一切,包括弹药军火。 江苏省工商银行保卫处长,已年过53岁。他通过熟人,以工行保卫系统射击训练需要子弹为由,凭一张省工行保卫处的介绍信,先后4次从某单位以每发0.47元的价格,购得“五四”和“六四”式手枪子弹10万余发。后来,他又把这些子弹转手加价卖给镇江、常州、淮阳、徐州、南通等地的工商银行。不久,中国工商银行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开展射击训练。这个利令智昏的保卫处长认为发财的机会到了,便积极奔走,又搞到58.6万发子弹,还在南京租了一个仓库,向江苏和邻近省市销售,俨然成了一个“军火供应商”,非法获利高达12万元。案发后,这个胆大妄为的老保卫处长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这个保卫处长叫顾道德,为了在离职前狠捞一把,他已经“顾”不上“道德”了,顾不上职业道德,也顾不上为人的道德,目空一切地踩进了法律的雷区。 “顾”不上“道德”的,当然不止顾道德一人。 管子弹的“卖”子弹,还有管文物的“卖”文物。 山西省吕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由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审理了原山西省文物局局长兼党组书记张希舜走私文物一案。 文物局局长走私倒卖文物?这胆子也太大了!况且还是一个文物大省的厅级文管官员。 两年前的夏天,一个台商向山西省文物局文物技术开发中心书记畅某提出,想购买一尊关羽像带回台湾。畅某即请示文物局长张希舜,张竟当场表示同意并让人带台商去查看实物。在山西大酒店,这个文物局长接受了台商送给的好处费2000美元。很快,他指示文物总店将一尊木质关羽像连同一张外销发票,送到他办公室来。为了瞒天过海让台商顺利带出这尊未经鉴定的木质像,他叫人补上火漆,将其他文物上脱落的火漆,移植到这尊关羽像上来,表示已是经过了鉴定,并准予出口。6月7日,台商出1.5万元将这尊关羽像买出。文物局长还亲自陪他去机场。殊不知,在台商携关羽像离境时,被海关看出破绽,查获扣留了这尊彩绘关羽像。很快,真正的鉴定出来了,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表明:这尊关羽像是明代物品,属国家馆藏三级文物。 法院作出判决:张希舜的行为已构成走私罪,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他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追缴的木雕彩绘关羽坐像和2000美元及省文物总店非法所得1.5万人民币予以没收。 关羽像又回到仓库里,持着胡须,一副严肃思考状。 管什么就敢“卖”什么,这太狂妄胆大了! 他们还敢卖官。 “500元挂个号,1000元报个到,10000元拿顶帽。”这个顺口溜是群众对一个卖官的县委书记开展“买官卖官”业务的辛辣讽刺。 这个县委书记叫郑元盛,1989年当上江西省广丰县的县委书记。他的特点是“钱官”交易,全县有十多个乡镇干部给他送钱“买官”,多为科级干部。他收受的钱财达六十多万元,还有金戒指、金项链等。 离县委书记五年一换届仅有一年多了,郑元盛面临“下课”的“威胁”,搞点钱的想法在他脑中迅速膨胀。“当县委书记还能干多久?”他常常这样嘀咕,”并付诸行动,主动伸手向有求于他的乡镇干部们要钱了。他把“乌纱帽”提在手里、挂在口里,这便是他要钱的砝码。他给一个乡党委书记打电话,要他来一趟。当这个乡党委书记来到他办公室时,他劈头就是一句:“我有2000元的发票,在你们乡报销一下。”这个书记只好认招。可他却只是拿走了钱,而不拿发票来。过了几天,他又是一个电话叫他来。劈头又是一句:“老家盖房子,借2000元钱。”说是借,却也是有借不还。这是“直截了当式”。 还有“暗抛诱饵式”。吴某原只是村的副支部书记,想向上爬,送了他1000元,他便向组织部门打招呼,让他当上了乡长。过了不久,他又找到这人,透露了一个“信息”:准备在他的这个乡搞“乡长、书记”一肩挑。吴某怦然心动,很想当上党委书记兼乡长,便四处忙乎,先取出3万元存款,又去借了5000元,凑够3.5万,第二天晚上便跑到郑家,请他多关照。郑元盛乐颠颠地收下这笔钱。不久,吴某果然又加了一个党委书记的头衔。 一次出差开会,郑意外地碰到本县物资局下属一个公司的经理郑某,他叫他来汇报工作。听完以后,他故作沉吟状,然后拍拍郑某的肩:“你们局的局长年龄大了,你好好干,今后可以接班嘛!”一句话把郑某说得喜上眉梢。见他的胃口已经吊上来了,郑元盛便提出:我要到境外去考察,借8000元港币。“这没问题,没问题!”_他连声保证,回县城后,他便动用公款1万元给郑元盛兑换港币。第二天,郑便和县长研究,要让这个股级干部一下子当上属于科级的县物资局局长职务,结果遭到否定。半个月后,这个想当局长的郑某又拿出公款1万元,送给郑元盛,还通过熟人以4400元人民币,兑换了500元美金送给他,说是供他在“境外考察”时使用。等他从香港返回,郑某又奉上4000元,他拍着胸口保证:一定把你搞成个物资局长!可又是一片反对声。而这时的郑某也深深迷进去了,春节又拿出1万元给他送去。郑元盛也不断地做工作,可因“阻力”太大,无法如愿。但是,受人钱财,就必须要为人消灾,他又多方努力,将郑某调到县外贸总公司任副经理,亲自确定他为“正科级”。 第三招是“下马威式”。该县有一个经济较发达的镇,过去每年逢年过节都要向他进贡钱财。这一次春节,镇委书记送来1000元,他心里十分不满足。当镇长、镇委书记双双来汇报工作时,他当着镇长,把这个镇委书记骂得狗血淋头,弄得镇委书记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心里七上八下的他,便变着法子探听虚实,终于探出,句,郑元盛曾说过:“那个镇是很富的呀,怎么这么久不见镇委书记来玩呢?”他急忙揣着2000元去晋见,重新买得他的欢心。烟厂一个副厂长向他汇报工作,没听几句,他便是一顿痛骂。这个副厂长只好请他多关照,心里暗暗揣摩是什么意思?见对方软下来求他,郑元盛把话题一转:可以,拿点钱来,我要外出招待客人……副厂长只得送上4000元。 买官者中不乏卑劣之徒。县羽绒厂厂长毛某,原只是新华书店的工人,被聘为厂长,也不过是“聘用”的。他想搞一个正式的国家干部来干干,便给郑元盛送去3000元。见郑不动声色收下了,毛某心中便有了底,以后便不断地以公款去送礼。为了说明自己的确是将钱送到县委书记手里,还叫上一个职工一同前往、表明确有其事,可又不让他同自己一同进郑书记家门,而是独自送进去,出来时拍拍袋子:你看见的嘛,钱是送进去了啊。 公款9000元,外搭一条金项链,使他如愿以偿转了干,当上由县政府下文委任的正科级厂长兼党委书记,属于正而又正的国家干部。 毛某又不断地塞钱,让自己的朋友当了官,让自己的弟弟调回县城并得到提拔。 由于企业亏损,他又想挪窝——在这样的厂长的治下,工厂不亏掼才是怪事!他瞄准的是去县经委当一个副职。他知道这很困难,便不停地塞钱,一次就送上2万元。郑元盛也不停地为他努力,可他名声太臭,屡屡遭到其他领导的强烈反对,直到郑元盛东窗事发也没能如愿。 这家伙一面真诚表示友谊,称兄道弟,一面却准备了一个笔记本,送郑书记多少钱,一笔一笔地都记载得清清楚楚。根据这个“送钱备忘录”,在三年多时间内,他向郑元盛共送钱24次,金额近十万元。 这个贪婪、狂妄的腐败分子,搞的是量“财”提拔!权力的异化,竟到如此程度! 于是,在中国反贪史上,除了揭露出大量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典型外,又出了这么个“钱官交易”的丑角!他的作为,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败坏了党的形象和声誉。 卖官者贪婪、买官者也贪婪。既然是花钱买来的官,就要借这个“官”攫夺更多的钱!那个羽绒厂的毛某,侵吞公款近十五万元;那个拼命想当上物资局长而最终当了县外贸总公司副总经理的郑某,侵吞公款五万多元,还有数名科局级也堕入贪污、受贿的泥潭……这个县的官场,弥漫着层层毒雾。 法律之剑豁然而出,刺破阴霾。这些因花钱买得官,又迫不及待要以官换钱的脚脚爪爪们,被法律之剑挑开伪装,个个原形毕露。为了保存自己,他们纷纷吐出向县委书记郑元盛行贿的事实。 郑元盛这才发现,这些被他视为滚滚财源的脚脚爪爪们,此刻都成为令人胆战心惊、坐卧不安的一个个火山口。 从他贪婪狂妄之心萌发之时起,他就一直坐在火山口之上。此刻,火山口终于爆发出滚烫的岩浆了。 他的问题很快就得到查清,他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受贿卖官的郑元盛没有光彩地结束了他的从政生涯,被钉在了中国反贪倡廉史的耻辱柱上。他的晚年生涯将是在刻骨铭心的追忆中度过。 受贿卖官的不仅是郑元盛一人。 在山西省汾西县,出了一个贪污罪犯竟差点当上反贪局局长的奇闻。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部曾就此事件,连同江西广丰县郑元盛案一同发出通报。通报说,山西省汾西县原县委书记郑泽生等6名县级干部,在提拔任用曾犯有贪污罪的乡镇企业局原局长孟永明时,大肆受贿。郑泽生多次收受益永明的贿赂,并根据孟永明的意愿,郑泽生等人决定任命他为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上述安排引起汾西干部群众的强烈不满,由于地区检察院的反对未能得逞。后又改任孟永明为县计划委员会主任,为此还推磨式地调整了三个部门领导人的职务。 真难想象,如果没有“干部群众的强烈不满”,没有“地区检察院的反对”,或者这帮人又用什么手段淡化。软化了这种“不满”和“反对”,这个孟永明如愿以偿当上了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长,负责全县的反贪廉政工作,会是什么样的一个结果! 这不是一只硕鼠打进猫的队伍了吗? 好在这一切没有发生。连同变质的“猫”,也被清洗出猫的行列。 原县委书记郑泽生被依法逮捕,山西省委、省纪委决定开除其党籍;原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文贤,原县委副书记王亚平、王文平,原县委常委、副县长乔成喜受到开除党籍,撤销职务处分;原副县长梁集慧受到行政降级处分。 有卖官的县委书记,也有买来的县委书记。 这个镇党委书记先后送出8辆轿车,其中7辆送给领导干部子女使用,而一辆奔驰则是送给权倾一时的原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使用。 1989年,当时担任北京顺义县顺义镇党委书记的刘金生,认识了当时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的儿子陈某,便更加狂妄自大、骄横跋扈。顺义县委决定调他去县委农村工作部工作,殊不知,陈希同发话了:刘金生的任用,市委另有安排,现在不动。两个月后,刘金生到长城脚下的延庆县走马上任,当上了县委书记。 据事后的调查,他这官是“买”来的。他的捷径是靠近领导干部及其子女,对一些他认为用得着的领导,便主动为其配备手持电话。这样,领导的电话号码也被他掌握起来了。陈希同儿子一句话:“刘哥,我来看你不方便!”他便送上一辆轿车,还三次用公款请陈希同的儿子出国。据查,他用于请客和以实物送礼的金额就达85万元。 既然是买来的官,就要最大限度地榨取它的“含金量”。于是,在任职期间,他大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挥霍国家资产。 终于,他以金钱买官做官、又以做官捞金钱的勾当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中共北京市委给予他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检察机关依法对他予以追究。 卖子弹、卖文物、卖官……这是多么胆大妄为的举动!可见,有关的涉案人员心态扭曲得何等厉害! 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手中握有不受制约的权力,处于权力失衡的层面,必然会诱发贪欲膨胀、导致狂妄心态的形成。 于是,骄横跋扈、目空一切。为所欲为的官员便出现了。带来的是国有公共财产被侵吞、社会风气和党风的败坏。 而最终,犹如脖子上套上条条纹索,狂妄的结果是提前结束政治生命、乃至自然人的生命。 这时,再想将狂躁的心态调整到平淡,他们不无遗憾地发现一个不知被哲人和普通人说过无数遍的真理:世界上最难买的是后悔药。 作为个体,社会要尽量唤起他们的良心和良知。然而,仅是寄希望于“内圣式”的道德自我完善,是远远不够的。 在纪念建党75周年座谈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痛斥说:“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跑官要官的人还不少,买官卖官的也有。甚至还有骗官当的……”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在就郑元盛、郑泽生这一南一北“二郑”受贿卖官的事件发出的通报中指出: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惩卖官鬻爵者,坚决杜绝买官卖官的歪风! 的确,遏止住“公仆”变质、狂妄心态滋生并膨胀,要靠教育,更要靠制度。 查处案件是反腐败的最具威慑力的一种手段,但不是唯一形式,也不是治本的形式。要铲除产生腐败的土壤,光治标不治本不行,必须在制度上下功夫。制度建设是反腐败的治本措施之一。 我们不无痛心地看到,产生腐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有章不循、违章不究;转型期制度漏洞较多;既有少数领导素质不高的原因,又有领导者权力过大,有权无责、缺少制约…… 监督机制不健全、惩处不严是一大原因,而“关系网”“保护伞”时时发挥作用是其深层次的原因…… 教育管理乏力是一大原因,而干部人事制度又是更深层次的原因…… 一个涟漪套一个涟漪,引导着我们思索得更多更多。 我们寄希望反腐狂飙掠过水面,激起惩治贪官的大波巨澜,我们更希望加强制度建设,让我们事业永远活水常流。 遏止住狂妄、贪婪心态,防止权力的异化,把人性的弱点和不良欲望约束在必要的方圆之中。这样,可以大幅度减少腐败现象出现;我们的社会共有财富,能最大限度地被防止流失进变质公仆私欲的黑洞;我们的政体,就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一次次烈度不等范围各异的震荡;同时,也能真正地保护老干部,防止一个个曾是社会精英、弄潮勇士的变质。 真的,他们还是挺不易的。从赤条条来到世界,历尽磨难、寒窗苦读,凭聪明才智得到一定的社会地位,展现着自己的人生价值,就在要走向金色的晚年时,把握不住自己,压抑不住私欲,克制不住膨胀的贪婪心态,终于任凭命运的大剪刀,咔嚓一声,便把本来就不长的人生之路,无情地剪成前后颜色迥然不同的两段…… 他们克制不住、压抑不住、把握不住,那就让制度来帮他们克制、来压抑、来把握。 这样,也许他们会觉得约束,觉得不自在,但总比最终翻身落马身陷囹圄,失去自由乃至失去生命而自在得多。 这里的“他们”,自然是指公仆队伍中接近从政生涯结束之日的老干部中的极少数人。而绝大多数的领导干部,是国家的栋梁、是事业的中坚,制度和纪律只会为他们辉煌的人生提供一道牢固的保险绳和一张可靠的安全网。 德国哲学家康德说过,青年,好比百灵鸟,有他的晨歌;老年,好比夜莺,应该有他的夜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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