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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建国饭店!又是这家建国饭店!
  建国饭店同北京其它大饭店比,显得很矮,长长一溜,拱形而飞翘的屋檐,一扇扇咖啡色的玻璃,一面面迎风招展的旗子……不知怎么搞的,他总觉得建国饭店特别像一艘不知从哪里驶来,又不知要驶向哪里的待航的远洋轮。
  “哈哈!看你说的,一点儿也不像!一丁点儿也不像……”
  是的,不像。她说得是对的。可是,他觉得像,人的眼睛,是受心情和想象支配的。远洋轮、远洋轮,它可以载我们飘向远方……
  那一晚,朔风如刀,刮得真猛,吹得一地白杨树干枯的落叶哗哗作响,像涨起一阵阵海潮,远洋轮,就从这片海面上起锚出发吗?呵!他和她沿着东长安街散步,不知不觉竟走到这里来了。寒假到了,他们俩是到北京站送同学回家休假,走出站台,走到长安街,走到这艘远洋轮前。门前,灯光闪烁;门内,灯红酒绿。小广场上停满各种牌号的小轿车,或可以听见笑声,也有放荡的如同猫叫春一般的笑声……
  “这都是洋人和高等华人出入的地方!”他叹了口气。他的衣袋里只有二元五角钱,那是准备明天去买莱辛的《汉堡剧评》和牙膏、肥皂用的。
  她听完咯咯笑了起来,笑得那么痛快。笑完之后,她装出一本正经的样子对他说:“什么时候,我们发了财,也进去过一回洋人和高等华人的生活!”
  建国饭店被甩在身后了,远远的,一点儿影子也看不到了。他们坐在东单一家夜宵店里,买了两碗馄饨和两个芝麻饼。饭桌上的台布油渍渍的,简直像小孩的尿布。那一碗馄饨里起码有一半是没馅的。可是,他们吃得挺香,热乎乎的,像吞进一团团火,浑身都往外冒汗了。
  他们回到学院,空荡荡的一排宿舍,同学们都走了,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他躺下了,又爬了起来。他轻轻地走到她的宿舍门前,轻轻地敲了两下门,还没听见回音,门自己“吱嘎”一声,悄悄地开了。原来,门是虚掩着的。他走到她的床边,没有来得及说一句,被她的一双手紧紧搂住了。似乎她就在这里一直等着他。黑暗中,他看不清她的脸,却闻见一股淡淡的发露和润肤霜的清香,他情不自禁地也紧紧地搂住她。他们像两条奔涌得过于猛烈的小河融合为一条,激荡的水花止不住还在四下飞溅。
  爱的升华。人生最甜蜜,也是最忙乱的一刻。他们的嘴里喃喃地说梦呓般的话语,吻像雨点儿一样印在对方的脸上、手上、身上……他和她一样,都是第一次。人生有许多第一次,第一次,是最激动的,也是最难忘的。
  清晨,他们醒来了。他忽然看见她的衣服零乱地扔在地上。她的一条驼色的裤子上围着一条红布做的腰带,很是鲜艳、醒目,也很是有点儿土气。
  她弯腰捡起裤子,套在她那修长的长腿上,双手把那条红腰带系在腰间,打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笑笑对他说:“忘了吗?今年是我的本命年。”
  乡间有这种风俗:本命年,要系红腰带。
  “你妈妈送给你的?”
  “她?你少提她!”
  他不知道为什么一提起她母亲,她的脸竟然勃然变色?他不敢再问。她见他不高兴了,又搂住他,轻轻地对他说:“以后,再告诉你!今天,我们过得多好呵,别搅扰了它!”
  他像蜗牛小心翼翼地伸出触角,试探地又问:“那……是谁送你的呢?”
  “谁?不告诉你!哈哈!你吃醋了吧?……”她蓦然大笑起来,一下子笑得那么爽朗,那么天真,那么可爱……
  以后,他知道了,知道了她以往二十四年的全部历史。母亲生下她的第四年,赶上了三年的自然灾害,好不容易熬过来了,却病故了。那一年,她七岁,刚刚上小学。爸爸把她甩在奶奶家,自己同另一个女人结了婚。继母给她又添了一个小妹妹。奶奶、爷爷相继去世,她的好日子便彻底结束,她只好搬过来,同父亲和继母一起过。那时候,她刚刚上初一,继母对她狠,父亲对她也变得狠了。她不明白为了什么,却只好默默地忍受了。她变得多愁善感,也变得坚强起来。她常常一个人看书,看着看着掉下眼泪。可以说,是眼泪使她坚强起来的。“多有意思!你信吗?小时候,我可爱哭了,可我特别坚强!”她这样说。他信。这并不矛盾。
  书是一只只红帆船,把她带向远方。她迷恋上了文学。这时候,她遇上了一个好人。一个人的一生遇上好人和坏人的机会都是不多的,大部分遇到的是一些平庸的或平常的人。这个好人恰恰又是她中学的老师,这对于她今后的前途就更为重要。这位老师姓徐。是这位徐老师引导她认识了文学,打下了基础。可以说,没有这位徐老师,她断然不能从东北松花江边的一座小县城考入北京的高等学府。徐老师那时没有结婚,到送她毕业时还是没有结婚。她住在学校,天天晚上要到徐老师的宿舍补习功课。星期天或者假期,常整天泡在徐老师那里。
  有一个星期,她没有去找徐老师,徐老师到处找她,哪儿也没有找到,可急坏了。那天,因为一点点小事,继母骂了她,而父亲不管三七二十一,扬手便打了她,一气之下,她跑走了。她恨父亲,难道我不是你的亲生女儿吗?一直到天黑了,徐老师才找到了她,她正在松花江边,呆呆地看着江水中的晚霞。就这样呆呆地坐了一下午。这一下午,她似乎把人生的许多问题想了个透,想了个遍。徐老师批评了她,骂了她。
  “徐老师,您以为我会想不开,想去自杀?不!徐老师,我决不!我是在想,以后,我一定离开这家,离得远远的……”
  “坚强的好孩子!”徐老师最后搂着她哭了起来。她同徐老师的生命融合在一起。
  红腰带,便是徐老师送给她的……
  那一年,他们才上大学二年级。那一年的寒假,他衣袋里的二元五角钱,远远不够用了。他只好写信给父亲,请他寄点钱来。父亲同母亲都是穷中学教师。他知道那带有他们体温的钱来得不容易,可是,他们都理解儿子,儿子在恋爱,是要花钱的呀。而她呢,也悄悄地给在县城里当榨油工人的父亲写信,父亲没有给她寄钱来,倒是徐老师寄来了几十元钱。这一寒假,他们一下子阔起来了!阔起来了,他们也没有去过一次建国饭店……
  红腰带!他妈的,她的腿真漂亮!
   

  远远的,他便看见了她,正在建国饭店门口张望。她穿着一套咖啡色女士呢套裙,面料考究,上面有暗红色和白色组成的方格,很是明快醒目。做工也考究,上衣V形开襟,敞开着,里面露着淡柠檬黄的衬衣,双荷叶领平平展展地露在外衣领上,显得很是潇洒。
  还有她的那双腿!穿着长筒丝袜,还是那么修长,那么漂亮……
  她在焦急地扭动着身子,似乎在怀疑我不会来了吧?他想,暗暗笑,不知是在笑她,还是笑自己。他妈的,洋人的西餐真是高蛋白多得很,四年过去了,她一点儿没见老,相反更Pretty了!而我呢?我简直瘦成猴样子了,又老又黑,眼角的鱼尾纹都悄悄地爬出来了。去年,全学院老师照身份证的照片,派出所天天催,照了,他吓一跳,难道这就是我吗?他真恨不得把照片统统撕了!想到这儿,他禁不住用手指把头发往脑勺后梳了梳,头发丝顺着手指缝不大情愿地波动起来。这动作真好笑!
  她可真行!选择了这么个地方!多漂亮的饭店,又正是四月的春天,北京最为明媚的季节,小风轻轻地吹,像温柔的手摩挲着,挑逗着人的情绪。风中夹杂着淡淡的香,让人心醉,也可以让人心碎。老天爷像个多情的导演,特意布置了这样一个天气和环境,像要演出一场童话剧一样,让他与她在这里重逢,像以往那一次次的幽会一样……
  老天爷呀,你可真会捉弄人!
  要升入三年级的那一年暑假,他们两人又是谁也没有回家,双双跑到北戴河的海滨,度过了半个假期,那是他们相爱以来最美的时期,天天像在天堂里。“这是我们的蜜月!”她不只一次这样说。而他在止不住高兴地吻过她之后,故意装出一副失望的样子说:“哦!那可不好!蜜月先提前过了,以后我们毕了业结婚时还过不过了呀?”
  “过!过呀!那时候我们再过一次!我们以后年年都过一次,我们月月过的都是蜜月……”呵!她双手搂住他的脖子,像小孩荡着秋千一样来回晃。她说的是多么动情!说得他的眼睛红红的。她便又开始吻他的眼睛,紧紧抱着他。他感到一种从来未有过的温情和冲动,他为他们深深的爱而感动。
  来到北戴河第二天清早,他们起得特别早,他们约好:如果是他们第一个到达海滨沙滩的话,就证明他们的命十分的好!他们的爱不会变,永远像大海一样深情。如果他们不是第一个到达,就证明以后肯定会有波澜。对此,他们深信不疑。他们都盼望着是自己第一个到达沙滩上。他们坚信他们是第一个!他们不是第一,谁又能是第一呢?谁又能比他们爱得更深呢?在偌大世界中,彼此深深相爱的人忘记了旁人的存在。他们像燃着的熊熊火,吞没了自己,也吞没了别人。
  他们都换好了泳装,向大海跑去。清晨的海滨,空气湿润、清新而有些冷冽,跑了一路,没见一个人,他们真高兴。海水呈蔚蓝色,涌着白色的泡沫,像撒向陆地的一朵朵的玉兰花。天边一抹鱼肚白,渐渐吐露出玫瑰红色的晨曦,……老天,总是那么善于制造让人赏心悦目的布景,让人生在这样的背景前演出一幕幕活剧来。老天!老天最他妈的不是玩艺儿,它是冥冥之中的命运之神,常常会在你格外得意的时候,伸出一只无形的巨手,愚弄着你,玩弄着你,然后,将手高高举起,把你甩下,摔成齑粉!
  他们跑到沙滩上,都失望了。沙滩上,已经有了一男一女,男的穿着红色游泳裤,女的穿着天蓝色的游泳衣。他们正在沙滩上拾贝壳。他们拾得好认真,好痛快,以致当他们两人走到他们身旁,都没有发现。
  这是一对老夫老妻,年纪起码六十开外。他们见到他和她,只是朝他们微微一笑,便又忙着拾他们的贝壳去了。那五光十色的贝壳给了他们十足的乐趣。
  “也许,这就是我们的命运!”
  望着这一对老夫妻走远,她感叹着。她特别信命,信昨晚他们俩一起说过的今天早晨的预言。
  他安慰着她:“看你!这都是巧合!像现在戏和电影经常出现的拙劣的巧合!”
  她还是有些黯然神伤。她格外重感情。那时候,她真的爱他,生怕失掉他。
  他又想新词儿安慰她:“这也许是好的征兆呢!”说完,他故意眨眨眼睛,不再往下讲。
  “什么好的征兆?”
  “它预示着我们今后会像这对老夫妻一样白头到老!”
  “啊!”她高兴地叫了一声,禁不住搂住了他。她可真是一个孩子!
  “像他们一样白头到老?”她望着那一对越走越远的老夫妻说。
  “对!”
  “他们——你说已经是银婚还是金婚?”
  “不知道!但我知道我们金婚时比他们还要快乐!”
  “是吗?”
  “你不信?”
  “我信!信!……”
  她一下从沙滩上跳了起来,拉着他的手,向大海跑去,沁凉的浪花涌向他们,簇拥着,像他们的一群顽皮的孩子,一下子抱住了他们的腿,抱住了他们的头……
  也许,阴影正是在这幸福的一刻悄悄滋生起来的吗?
   

  他们在西餐厅靠窗的角落坐下来。这里,光线柔和,也安静些,可以好好说说话——用她东北的话,叫唠唠喀,她还记得、还会说这句土话吗?
  四年阔别重逢,就这样在淡淡微笑中平淡无奇地过去了。她向他伸出手来,握了握他的手。他闻见一股浓郁的香水味。正宗法国巴黎香水,然后,她说了句:“你好!”这句话对任何人都适用、通用的话。他也回敬了一句:“你好!”于是,便你好、我也好地一起走进饭店的玻璃门。
  “你喜欢吃中餐还是吃西餐?”她问。
  “随便!”
  “那我们就吃西餐吧,这里西餐不错的!”
  他跟着她走进餐厅。他还是头一次进这样豪华的餐厅呢。而她,似乎已经轻车熟路。他妈的!在中国,这餐厅在中国,我中国人却进不来,她和那些洋人却如进出自己的家门。
  “吃点儿什么呢?”服务员将菜谱送来递给了她——大概服务员能看出谁是主人,谁付得起外汇券吧?真是势利眼的狗!她把菜谱又递给了他:“你来点菜吧!”
  他翻开这个墨绿色的宽宽硬纸卡的菜谱,里面全是英文。他上学时英文还不错,这几年不用,又差不多都还给老师了。除了认识几个“duck”、“beef”、“fried egg”、“steak”、“hot dog”、“hamburger”之类外,其余对于他是一片混沌。他把菜谱递还给她:“随便吧!”
  他听不懂她对服务员嘀嘀嘟嘟讲了些什么,服务员走了,不一会,先送上来两筒青岛牌啤酒。她的英文说得真不错。四年,她会说这么多!而我呢?四年,他妈的全要忘光了,连菜谱都看不懂了。要知道,在上学时,我的英文要比她强得多呀!好几次期中、期末考试,都是我悄悄将答案抄在一张纸条上,从桌子下面偷偷地传给她。现在呢?他妈的现在呢?生活,要的不是“过去时”,而只要“现在进行时”呀……
  “你的英语讲得真好!”他坐着这里,尴尬得很,总得想点词儿讲个话吧?讲什么呢?他说完这句话,就后悔,就不住骂自己:我可真是个没出息的混蛋!我这不是在献媚、讨好吗?
  她听完之后,咯咯笑了起来:“是吗?我的英语讲得还好?”
  他这回索性一言不发。
  “No!No!我的法语要比英语讲得稍好一些!你忘了,以前在大学时学英语,都是你来帮助我的嘛!”
  她还记得这个!这话,让他听来更不是滋味儿。
  菜上来了,有牛排、有铁扒鸡,还有他叫不上名字的菜,默默地坐着,谁都想找点儿什么话,谁也说不出。只听见勺叉在碟子上碰撞的声音。她曾抬起头,望望他。他也抬起头,望望她,他们各自都有什么变化呢?似乎很大,又似乎不大。四年的时间,显得很长、很长,又显得很短、很短,仿佛一切都还像昨天发生的一样……
  那一年,大学四年级的第一学期,他的论文《论繁漪》和《论陈白露》一个月间相继在两家全国有影响的理论刊物上发表了。这两篇论文对于他太重要了,不仅为他的毕业论文做了准备,而且也为不到一年后的毕业分配打下基础。全班同学里,能够像他这样在全国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还没有。而且,一下子就抛出两颗“原子弹”,着实在全班,乃至全校引起不小的轰动。
  能够发表这两篇万字论文,对于他是不容易的。那艰难程度,不仅在于写作论文本身,更在于写完之后、发表之前这中间的奔波,俨然如漫长而耗人的马拉松长跑赛,像他和她这样在北京人地两生的人,文学界、评论界,对他们高深莫测。起初,他将稿子寄到一家刊物,几个月过去了也没见回音,他不放心,跑去询问,编辑大人找了一个遍,连稿子都找不到了。幸亏他还有底稿。他气得冲人家吵了一通。自然,人家也无话可说。不过,这一次,他有了经验。他想好了“曲线救国”的策略。他和她几乎每个星期天都跑系主任和教授过他们现代文学史课的教授家,递上这篇论文,请他们提提意见,而且一定要写上几句话,留做永久的纪念。以他这样诚恳的态度,又以她这样漂亮的身段,让这些两鬓斑白的教授难以拒绝。最后,通过这其中几位热心肠教授的“二传”,他们又结识了评论界的头面人物、曹禹剧作评论的权威。于是,他们依旧如法炮制,破门而入,以极其诚恳的态度请他们校正。他知道这些老人家老了,喜欢的都是挠痒痒的“老头乐”。于是,他便毕恭毕敬地递上旧式的“老头乐”和现代化的“按摩器”。是的,那滋味毕竟不好受,而且,跑得也实在够累的。她几次埋怨他:“算了!算了!发表这么篇破论文,这么费事!”他便几次劝她:“忍耐忍耐!有什么办法呢!现在,有人吃的就是这些老家伙的牌子!”
  最后一次,他拿着一位教授写给曹禺本人的推荐信,想亲自奔赴曹禺家。她实在烦了。“你自个去吧!我可不愿去拍曹禺老人家的马屁!”他劝了她半天,想拉着她一起去,有了她在自己身旁,增加他心中的底气,也是他特殊的通行证。哪一位老先生会忍心不给这样一个漂亮姑娘的面子呢?
  “去吧!劳您大驾,再去一趟吧!这是我的事,也是你的事呀!”
  让他磨得没办法,她只好跟着他又去了。好不容易找到曹禺家,谁知老先生不在,携夫人李玉茹到上海去了。他们只好扫兴而归。一路上,她没有理他。恋爱以来,第一次出现淡季。路,显得长长的。
  终于,一切难熬的都熬过去了。论文发表了。他将这些知名教授人士的评语统统附在论文后面,厚厚一叠,快赶上论文的字数了。他亲自跑到那家刊物编辑部,对人家说:“我的这篇论文,以前曾经寄给你们,你们连看都没看一下,把稿子就弄丢了。为了证明这篇论文的价值,我把一些教授和曹禺研究专家对这篇论文的评价附在后面,希望你们能看看,对年轻人能有个正确的态度……”说罢,放下厚厚一叠稿子,他转身就走。果然,这方法奏效,他收到准备刊用的通知。
  另一篇论文,他将那位教授写给曹禺先生的信寄去编辑部。没想到,也起了作用。编辑部认真看罢论文,觉得很生气,提了几条意见,寄回论文请他修改,便也顺利地通过了,准备头条刊用。
  他最后也弄不清是自己的论文确实有价值,还是一切“功夫在诗外”?
  总之,论文发表了,是件高兴的事。为了这两篇论文,把他折腾得够呛,该喘息一下了。他找到她,和她商定,等稿费一寄到,请她好好吃一顿,庆贺庆贺!
  “到哪儿去?”
  “你说!”
  “去……”
  “去建国饭店怎么样?”
  稿费收到了,一共二百五十元。他还从来没有拿过这么多钱呢。他和她约好,星期六下午没课,一起去建国饭店。建国饭店,仿佛是他们一个青春美妙的梦。
  星期六下午到了。她却找不到了。教室、阅览室、宿舍……满校园找了个遍,也没有找到她。可能她先去了建国饭店?他赶快借了辆自行车,一路紧骑,跑到建国饭店。门口,没有她的人影。时间,才三点多,还没到开饭时间呀!他在门前等。等到天黑了,华灯四放了,她还没有来……
  这一夜,她正在承德。她被公安局扣住了。她和一位法国的留学生跑到承德的避暑山庄去过圣诞节,他忘了,这天是圣诞节前夕。在中文系学习的外国留学生不多,他实在想不起这是哪一位了?更想不起她怎么和他打得火热,竟然一下子杀到承德去了?是呀!他光忙着他的论文。于是,论文发表了,爱情却失去了。
  这位来自法国的一头金发的留学生,便成了如今她的丈夫。
  什么是生活?
   

  饭快吃完了。杯中的酒却还满满的,质量不错的青岛啤酒黄得透明,还在泛着洁白如雪的泡沫。他双手抱着杯子,像当年双手抱着她纤细而柔软的腰。他没有望她,却侧过脸望着窗外,在那咖啡色的玻璃窗上望到她的身影。而且,他发现她正在凝神贯注地看着自己。两个人的影子在这样一扇玻璃窗上浮现,连同餐厅里的一切富丽堂皇统统映在上面,简直像一幅美妙的画面,像电影里美妙爱情的“定格”。
  这让他很不是滋味。
  这一顿西餐,他没有吃出什么滋味。
  “再来点儿冷饮吧!”
  她把菜谱又递给他。他看都没看,递还给了她:“随便!”
  漂亮的白蝴蝶一样的服务员走过来?只听她对服务员讲了两句英语。服务员走了,她笑笑对他说:“要了两个‘粉红色的公主’。”
  他没有笑。他不明白这两个“粉红色的公主”是什么玩艺儿?外国人,尽是鬼名堂。不过,刚才心中泛起的“不是滋味”,愈发不是滋味了。去了法国不过四年嘛,她什么都懂了!她俨然以一个洋人的姿态,阔气地请我吃什么“粉红色的公主”!她原先在上学时有什么特别大的本事吗?当然,她学习还说得过去,除了英语常常要抄自己的卷子以外。可是,在全班同学中,她只能算是中等。她根本赶不上我!可是,现在她能从她那蛇皮小包里掏出一叠外汇券,请我吃他妈的“粉红色的公主”!还不知道这位“公主”是一副什么样的尊容呢!
  刚入大学时,她简直像一个乡村来的“柴禾妞”。她的打扮有些土气,尤其对照着大城市的女学生,一个个孔雀开屏般争奇斗艳,她像是只小雏鸡。不过,她长得漂亮。而且,她生性活泼大方,颇得大家的好感。记得开学时系里组织迎新联欢时,让她上台表演一个节目,她就上去了,给大家正正经经表演了一段《日出》中陈白露的戏。方达生来见陈白露,陈白露问方达生:“不懂?我问你养得活我吗?咦?你不要这样看我!你说我不应该这么说话么?我要人养活我,你难道不明白?我要舒服,你不明白、我出门要坐汽车,应酬要穿好衣服,我要玩,我要花钱,要花很多很多的钱,你难道听不明白?……”应该说,她演得并不出色,却博得大家热烈的掌声。
  以后,在宿舍里,几个同学凑在一起,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常拿这段戏开她的玩笑:“露露小姐!再给我们演一段《日出》怎么样?”
  她不甘示弱,常常这样反诘道:“行呀!只要你来演方达生!”
  有时,大家就势起哄:“来!来演嘛!方达生就方达生!”
  被大家弄得没办法了,那同学便亮出一副男子汉豪爽性格说:
  “行!我就豁出去了,演他一段方达生!”
  于是,大家开始忙忙乎乎把椅子、脸盆,往墙角一堆,腾出宿舍中间不大的地盘,成了方达生和陈白露重逢的陈设华丽的某大旅馆了。她呢,便也大大方方演了起来。每一次,大家像看了精彩的折子戏,获得极大快感,散去,该温书的温书,该睡觉的睡觉。以后,日子一长,不联欢了,想不起演节目了,便也再想不起她这位“白露小姐”了。
  上大学时,唯一使她显露才气的应该说只有一回。那次,系里办墙报,她写了一组题为《无题》的小诗,引起小小的轰动。他还记得几首,比如:“大豆多么饱满,外套遗落在地边。”“温顺赤裸的大地,也唱起了黄色歌曲。”“简·爱:你为什么要把中间的心字挖走了呢?”……可以看出她的才思像水花飞溅的泉水。许多同学说她努努力,可以成为第二个舒婷。她笑笑,他也笑笑。他太了解她了,她永远不会成为什么舒婷。她的诗不过是一时兴起的游戏。他曾经劝过她,把这首小诗往报刊杂志上投投稿,她说:
  “我犯不上为了那几块钱稿费,像你那么劳神费劲!”
  现在,细细想想,他也不明白大学那几年,她想的究竟是什么?按理说,全班同学中,他是最应该了解她的了,她把一个姑娘最宝贵的初恋和最珍惜的一切都给予他。在那些血液融合在一起的夜晚,他们彼此倾吐过多少呀!从小时候的事说起,说不够,每一件小事都能牵惹起他们彼此的情思和向往。他爱她,而她也的的确确是爱他的呀!
  他却不了解她了。像糖溶解在水里,水却看不清糖跑到哪儿去了。
  他忽然想起明代于谦的一句诗来:“往来千里路长在,聚散十年人不同。”
  呵!她可是大不相同了!唯一说有那么一点点相同的话,就是她居然还记得这个建国饭店!莫非她又想起了那年他约她到这里来吃一顿,庆贺他的论文发表,而她失约了,她觉得对不起自己吗?是呀!她对不起自己。她抛下了他,自己同洋人跑到承德去过什么圣诞节去了。她当然对不起我!
  可是,是吗?是她对不起我吗?我呢?我对得起她吗?建国饭店呵,建国饭店,四年过去了,你丝毫未变,依然屹立在长安街上。你是见证!你是我们爱的见证。
  她可真会找这么个地方!她是要怀念过去的好时光?还是要责备我?惩罚我?……
  服务员来了,端着一个淡蓝色托盘,上面放着两个高高的杯子。这就是“粉红色的公主”!不过是一杯冰激凌汽水,橙黄色的汽水中泡着一个圆圆的草毒冰激凌,呈粉红色。汽水浸润着冰激凌,冒着大团大团的泡沫,涌上杯口,要流溢出来。简直像一个情欲遏制不住、一个劲要奔跑出来的荡妇!
  “这就是‘粉红色的公主’,是最简单的一种冷饮了,不知你爱喝不爱喝?”她用涂有淡淡口红的嘴唇抿了一小口汽水,对他说。
  他苦苦一笑说:“这在中国应该起名叫‘贵妃出浴’,这对你们洋人也许更有刺激性?”
  “你们”这两个字刺伤了她。她的嘴唇稍稍抖了一下,然后沉默了许久,杯中那位“粉红色的公主”几乎全部溶化掉了,她把头伸过来,脸靠近他说:“你现在是不是还认为我到国外的目的,不过是同《日出》里的陈白露一样,为了要坐小汽车,要穿好衣服,为了要玩,要花钱,要花很多很多的钱?……”
  他没有回答。
  她的眼睛红红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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